幕夜肇事心存侥幸拒认案 铁证如山狡辩也枉然

客家新闻网 杨昌瑛

近日,南康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嫌疑人黄某在被警方追踪缉拿归案后,面对多项证据指证,却心存侥幸拒不认案伏法。南康交警运用技术侦查手段,固定绝对的系列人证、物证、技证予以印证,黄某最终于5月2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幕夜肇事心存侥幸拒认案 铁证如山狡辩也枉然

图为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幕夜案发 无辜路人殒了命

5月16日晚22时许,南康区公安局交管大队接报警称:“康唐公路镜坝镇联民村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肇事摩托已往唐江方向逃离......”。

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被撞倒在地一动不动,头部还在流血,事发路段除遗留下肇事摩托车倒地刮擦痕迹、掉落的几块车身碎片和头盔前挡罩、两滩血迹外,肇事摩托车已不见踪影。随后赶到的“120”急救医生当场确认,被撞的行人已无生命特征。

调查取证 剑指疑凶拒认案

事不宜迟,兵贵神速。民警立即走访现场周边群众进行摸排,同时迅速调取事发路段沿线监控。经查,一名事发时途经现场的市民反映,其看到事发现场躺着一名男子和一辆倒地的男式摩托车,还有一个满脸是血的男子站在旁边,后来看到该男子扶起摩托往唐江方向骑行走了,还记下了该车车牌号为赣BTS4**。

调取的监控显示,事发时一辆摩托将正在路边正常行走的一名行人撞倒,摩托车自身也摔倒在地,尔后摩托驾驶人扶起车辆逃离了现场。由于事发路段无路灯,看不清肇事车辆牌号和驾驶人。但监控显示案情与目击群众反映情况完全吻合。

根据肇事嫌疑摩托车牌号,民警联系到车主黄某,黄某坦陈其事发时驾驶摩托途经现场,并摔倒在地造成自己受伤,但不知道撞倒了人。同时,民警发现黄某的车辆损坏位置与现场车身碎片、路面刮擦痕迹以及监控显示的车辆倒地方向完全一致,黄某自身脸部和腿膝部也多处擦伤。

综合事发现场、监控、目击群众反映、肇事车辆和驾驶人特征,在诸多证据面前,黄某却心存侥幸,认为黑夜中无法确认车牌和人面影像,与警方再三狡辩,拒不承认其交通肇事事实。

铁证如山 任你狡辩也枉然

面对黄某的违法犯罪嚣张气焰,民警通过收集铁证还原事实真相。从事发现场提取的两滩血迹样本分析,其中一滩为事故死者叶某的血迹,结合肇事嫌疑人黄某自身摔倒受伤的特征,另一滩血迹极有可能为黄某所留。民警迅速将血迹样本和肇事嫌疑摩托车送交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5月22日,赣州市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指出:事发现场摩托车倒地位置所留血迹为黄某所有,摩托车损坏情况也与撞人事实完全相符。在大量、铁一般的人证、物证、技证面前,警方终于还原了黄某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事实的来龙去脉,并于5月28日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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