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辅警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刑三年六个月……请严守警务秘密!

前不久,江阴一位市民发现自己的车辆档案信息被泄露,总是收到一些骚扰电话,随即报警。警方顺藤摸瓜,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刘某甲浮出水面。令人惊讶的是,被告人刘某甲原是外省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科辅警。经过调查,2017 年 6 月至 9 月间,刘某甲违法在公安网上查询公民车辆档案信息,以每条人民币 20 至 30 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刘某乙、刘某丙 ( 均另案处理 ) 。

自己捞好处还不忘带上同事,在此期间,刘某甲又介绍原单位辅警鲁某、唐某某查询并出售公民车辆档案信息给刘某乙、刘某丙。刘某甲从中获得每条人民币 10 元的好处费。截至案发时,刘某甲共计违法所得人民币 187000 余元。

近日,江阴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九万元。

法官表示,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取经济利益的现象逐渐增多,相关灰色产业链已初现雏形,其中警务辅助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社会影响尤其恶劣。这类案件在一些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频频发生。

该案中,刘某甲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单独并伙同其他两名辅警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比一般人员非法收集信息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某甲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依法对其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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