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那些事(三):你家房子“被棚改”了嗎?

近幾年城市建設飛速發展,國家大力提倡老城區改造,也出臺了關於棚戶區改造的相關文件,各地方政府如火如荼開展房屋拆遷工作。2018年新一輪棚戶區改造全面展開。

有“棚改戶”們感到疑惑,“究竟什麼是‘棚戶區’?”,“我家房子還新呢,給的補償根本買不到我這樣的房子”“棚戶區不是條件很差的房子嗎,我家可是別墅呢”。事實上,確實有地方存在以“棚改”之名行拆遷之實的現象。那麼,如何判斷政府對自家房屋進行“棚戶區改造”的合法性呢?

棚改那些事(三):你家房子“被棚改”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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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外觀,簡單判斷

關於棚戶區的概念,法律並沒有統一的規定,參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市和國有工礦況棚戶區改造項目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第六條對棚戶區的定義,其是指國有土地上集中連片建設的,簡易結構房屋較多、建築密度較大、房屋使用年限較長、使用功能不全、基礎設施簡陋的區域。根據建保[2010]58號等文件,“棚戶區具體包括城市棚戶區、國有工礦(含煤礦)棚戶區、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國有墾區危房。”

故此,依據您對自己所居住房屋的簡單判斷,若認為該房屋不完全屬於或並不存在上述情形,那麼該所謂的“棚改”項目可能存在不合法的情況,此時您需要引起注意,先不要盲目簽訂相關協議。

棚改那些事(三):你家房子“被棚改”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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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閱信息,瞭解具體範圍

根據上述所總結的棚戶區的定義,符合上述定義的項目都屬於棚戶區改造的範圍,但只有納入省級棚戶區改造計劃的項目才符合87號文中“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的棚戶區改造”要求。這就是說,即使房屋被認定為“棚戶區”,也必須被納入“省級棚戶區改造計劃項目”後,才可以進行“棚戶區改造”。

因此律師建議,當聽說自家房屋將被“棚戶區改造”時,不妨先查閱相關政府文件,或申請信息公開,看房屋是否被納入省級棚戶區改造計劃項目。如果房屋並未被納入省級棚改計劃項目,您完全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者對房屋徵收決定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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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百姓的居住條件與生活環境,是棚改項目的初衷與目的,因此國家對棚改項目予以更好的資金支持與更簡化的審批程序。然而藉此便利條件將本非棚戶區的房屋當作棚戶區進行改造,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面對“被棚改”,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是您的合法權利,請別躺在權利上睡覺,起來為自己的合法權利而鬥爭,必要時也不妨委託專業律師助您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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