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縣2018年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方案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實行“劃片就近、免試入學、控制班額、分類招生”的招生原則。

二、招生計劃

根據樂至縣教育局、樂至縣發展和改革局《關於下達2018年普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的通知》(樂教發〔2018〕134號)文件精神,城區小學招生計劃為:

城東小學(2個校區) 16個班

城西小學(2個校區)14個班

希望小學 7個班

機車小學5班

三、招生區域

各小學按照樂至縣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範圍劃定的通知》(樂教發〔2018〕114號)文件執行。

四、招生對象

凡年滿六週歲(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未註冊小學學籍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1.天池鎮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2.非天池鎮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但兒童或法定監護人在天池鎮城區有合法住宅,並且住宅房屋於2018年8月31日以前交房、可以或已入住的。

3.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臺胞子女、華僑子女、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子女等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和調入天池鎮城區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的子女。

4. 非天池鎮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於2018年3月31日以前開始在縣城區務工、經商半年以上且合法居住的。

五、報名時間

2018年6月10日

六、資格審查材料

1.天池鎮城區戶籍

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幼兒學籍信息卡、預防接種證。

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

2.非天池鎮城區戶籍

A、兒童法定監護人或兒童本人在縣城區購房入住的。

需提供戶口簿原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含繳費票據)、幼兒學籍信息卡、預防接種證。

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

B、兒童法定監護人在縣城區經商的。

需提供戶口簿原件、法定監護人於2018年3月31日以前持有的工商營業執照、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明、幼兒學籍信息卡、預防接種證。

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

C、兒童法定監護人在縣城區務工,具有相對穩定職業。

需提供戶口簿原件、法定監護人於2018年3月31日以前繳納的社保證明、法定監護人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有效勞動用工合同、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明、幼兒學籍信息卡、預防接種證。

3.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和調入天池鎮城區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的子女。

需提供戶口簿、調動文件(或政府優惠政策文件)、幼兒學籍信息卡、預防接種證。

(各校按上述要求製作新生入學材料明細表,相關資料按每個學生1個檔案袋裝檔。)

七、錄取辦法

1.各小學優先錄取劃片招生區域內的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或兒童在學校招生區域內購房的適齡兒童、父母調入機關事業單位或享受政府優惠政策的適齡兒童。

2.各小學按規劃的班額再招收劃片區域內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經營和務工時長優先,額滿為止。劃片區域內不能解決入學的,由教育局統籌調劑安排入學。

八、招生宣傳

小學制作招生簡章,並在學校和街道信息公示欄內宣傳,各幼兒園開家長會做好招生政策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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