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全面启动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赣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标志着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我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总体创建目标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通过2年至3年的努力完成创建任务,争取验收命名“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主要任务包含明确质量发展战略、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夯实质量基础保障、健全质量工作组织等10大项内容、50项具体工作,涵盖全市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领域。

《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市建成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3个、省级检验检测中心5个;累计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20项以上;争取认定江西名牌产品1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个,命名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3个;全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合格率达94%以上,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创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3个;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

据悉,我市于2017年6月申请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经组织申报、申述答辩和专家论证等环节,于2017年10月正式获批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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