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彩礼使男方生活困难,离婚时怎么办

由于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离婚后

生活困难的,对于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高额彩礼使男方生活困难,离婚时怎么办

反对高额彩礼

“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高额彩礼使男方生活困难,离婚时怎么办

高额彩礼使男方生活困难,离婚时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在实践中下列情况也可作为“一方生活困难”的判断标准:因婚前给付彩礼而负巨额债务且离婚时无法还清的;给付彩礼的男方连年接受政府救济

的。

具体可参照政府部门设定的城乡低保户的条件,并由政府部门或基层组织的相关证明或材料予以证实,另需证明系给付彩礼或给付彩礼后女方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的行为造成。对基层组织出具的、内容空洞的因给付彩礼导致现在生活困难的单一证明材料,一般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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