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如何更陽光更規範

作為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和風險控制的重要環節,催收行業近年擴容迅猛。

一方面,銀行信用卡不良欠款、網貸違約頻發,促使催收市場火爆;另一方面,在合法合規越來越重要的今天,催收如何突破固化體制,用技術手段提升催收效率,成為行業轉型的關鍵。

6月5日,在長沙舉行的“債權自救與債務人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問題”研討會上,催收行業的價值重構,成為關注的熱點。催收行業如何走出“勞動密集型”,插上金融科技的翅膀?看似“邊緣”的催收,如何走向陽光化規範化?

現狀:擴容迅猛,良莠不齊

“一天內,會給同一個欠款客戶打10個電話,反覆提醒,如果不接或掛斷,會給他的親人朋友打。”長沙一家催收公司人員透露,他們有一整套“話術”,應對“欠債”客戶的各種推諉拒絕。

催收業的大規模興起,源於銀行信用卡的普及。

面對大量逾期壞賬,銀行等機構如果訴諸訴訟,成本高、週期長,遂將壞賬委託第三方催收機構,並以部分回款金額作為委託費用。

長期關注催收行業的中南大學金融創新研究中心主任饒育蕾表示,銀行對催債公司的合作條件較為嚴苛,如,事先明確懲罰標準,如有違法、違規催收,小到罰款停單,大到終止合作。

然而,在互聯網賦能下,大量無業者、藍領工人、在校學生等成為消費金融、現金貸、網貸客戶,併成為被催收對象。

由此,在正規軍之外,大批網絡催收公司、行走在灰色地帶的催收機構出現,使得催收行業良莠不齊。

變革:龍頭崛起,示範引領

統計顯示,截至2017年末,我國僅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就達1.71萬億元。如此規模的不良資產,為催收行業帶來巨大機遇。

2015年,上海一諾銀華遞交登陸新三板申請書,試圖打造“催收第一股”,備受矚目。其公開轉讓說明書顯示,公司的催收服務主要通過電話提醒、上門外訪等方式展開;催討過程形成完整記錄留底。

合法合規,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催收公司的基本要求。諸如一諾銀華、人人催等大型催收公司逐步佔據行業的上端,形成示範效應。

在長沙,湖南永雄資產管理集團後來居上。前身為一家律師事務所的永雄集團成立於2014年,擁有近萬員工,聚焦信用卡逾期、個人不良消費貸款催收,相繼與平安、中信、浦發、招行等多家金融機構合作。

“我們致力為催收行業注入正能量。”永雄集團董事長譚曼透露,目前該公司來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總委託業務金額逾200億元,已成為國內催收行業的“獨角獸”公司。

“依法合規是催收行業穩健快速發展的前提。”總部位於深圳的巔峰金融長沙分公司總經理劉超凡坦言,進入湖南市場僅半年,來自金融機構的總委託業務已超過30億元。

轉型:科技發力,智能升級

“X先生,您在XX消費金融公司借款消費的1000元已逾期,請儘快歸還,以免影響徵信……”打出這個催款電話的,可能是一個智能機器人。

目前,國內一批催收公司借力金融科技,加速轉型。

她認為,未來,標準化催收業務將包括前端機器人的語音外呼、批量短信,後端的信息修復、批量訴訟等等。

永雄集團則與杭州排列科技有限公司攜手,共同打造國內首個民營智能催收平臺,將在大數據深度挖掘和建模、自動失聯修復、精細用戶畫像、智能催收、區塊鏈技術等方面實現突破。

按永雄集團董事長譚曼的設想,未來其80%的人工作業有望被人工智能取代。

呼籲:完善立法,規範發展

為規範信用卡催收業務,銀監會2011年初發文明確“禁止暴力等不當催收”。

今年3月,《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試行)》出爐,填補了互聯網金融逾期催收機制的空白。

儘管如此,在徵信系統、信用法律尚未構建完備下,債務催收需要修復債務人信息,而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途徑手段受到嚴格限制,稍有不慎容易產生法律風險。

“債權人為實現債權獲取惡意逃債的債務人的個人信息,具有實質合理性。在公權力救濟受阻、來不及或不經濟的條件下,應允許債權人在適當性原則的限制下獲取債務人個人信息以實現債權。”日前,在長沙舉行的“債權自救與債務人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問題”研討會上,武漢大學法學院陳金林博士呼籲加快相關立法工作。

湖南一家催收公司負責人稱,如果不能有效解決催收過程中的信息修復和催收談判的法律風險,委案量越大,回款越多,可能意味著企業的法律風險越大。

目前,我國尚未頒佈統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沒有關於個人信息合法獲取與使用的一般性規定。

“一旦相關法規得以完善,催收市場必將加快陽光化規範化進程。”湘潭大學信用風險管理學院副院長王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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