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政府印發了《泉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實施方案》,構建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全面提升我市社會誠信水平,營造誠信社會環境。
《實施方案》要求
一要建立褒揚和記錄守信行為機制
通過多渠道選樹誠信典型
為守信行為人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
優先提供公共服務便利
優化行政監管安排
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等
二要建立約束和懲戒失信行為機制
對重點領域和嚴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強化對失信行為的行政性約束和懲戒,對失信行為的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通過完善個人信用記錄,推動聯合懲戒措施落實到人。
三要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紅黑名單”協同管理和退出機制
規範對“紅黑名單”的認定依據、共享使用、獎懲實施和警示關注;建立健全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聯動和信用信息共享使用機制;明確“紅黑名單”退出機制。
泉州中院積極響應該《實施方案》
一是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
規範失信名單納入、退出和信用恢復制度,實時開展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查詢、受理群眾投訴舉報等工作。
二是嚴格把關失信信息公開與共享
三是嚴厲打擊拒執犯罪
泉州兩級法院加大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力度,加強與公安、檢察等部門的聯動配合,依法打擊拒執犯罪,取得明顯成效。2017年以來,共移送公安機關涉嫌拒執罪等犯罪線索120件125人,判決51件54人。
撰稿人:郭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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