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企業的上市有什麼不同?

港交所去年才通過的“同股不同權”標準,美國早在1992年就提出了。谷歌、阿里巴巴等明星企業的上市都採用了這一規則,從而使創始人團隊得以牢牢掌握公司的控制權。

明星企業的上市有什麼不同?

京東也是一樣。當它於2014年在納斯達克上市時,同樣發行了A、B兩類股票,而且這一次更好玩,B類股票的投票權是A類股票的20倍。這樣,“大強子”等於用了更少的股權,就把京東商城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

除了雙重股權結構以外,在明星企業的上市過程中,你還會發現另外一個趨勢,就是對單個投行的依賴越來越少。

一般來說,企業在 IPO 的時候會在承銷商中間找一兩家作為主要的承銷商。這些主承銷商的地位因此非常特殊,通常對於股票發行的方方面面都有很大影響。例如2004年,騰訊在香港上市,當時高盛就作為主承銷商,幫助騰訊確立了上市的地點、發行的價格、以及數量等等。

明星企業的上市有什麼不同?

然而到了阿里巴巴2013年上市時,世界已經變化了,它當時僱用了35家承銷商,主承銷團隊由瑞士信貸、摩根斯坦利、摩根大通、德意志銀行、高盛、花旗等6家大投行組成,並且每個投行分管完全不同的部分。比如瑞士信貸和摩根斯坦利就負責招股說明書、以及監管上市以後有一個禁售期的工作;摩根大通負責估值和發行;花旗銀行負責對所有承銷機構的銷售人員進行培訓;高盛負責股價穩定,等等。

這樣一來,6家投行各司其職,也就沒有一家投行能夠了解完整的狀況了。阿里巴巴就這樣把整個發行承銷的過程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裡,防止了過度依賴某一家投行的情況。

明星企業的上市有什麼不同?

當然,聯合承銷也會產生問題,比如使得協調的成本過高,所以這些投行也抱怨,增加了他們額外的工作。但好女不愁嫁,阿里巴巴當時路演的預定時間是10天,結果僅僅在第2天結束,所有的認購都完成了。近年來,多家強勢的明星公司也採取了聯合承銷模式,京東、搜狗都在其列。這一切似乎都在向我們證明,這個世界,漸漸變成了一個錢越來越不值錢、而創業者獨一無二的人力價值才越來越值錢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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