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阜陽稀缺的不只是洋房!還有法律底線?

在阜陽稀缺的不只是洋房!還有法律底線?

上次吐槽過某城的廣告文案後,阜陽的房地產市場上已經拿地鐵站做廣告了,這則商業地產廣告還有底線嗎?2015年新修訂的《廣告法》明確規定了“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且不得含有如“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為誤導宣傳”。圖片中的開發商此廣告很明顯是違反廣告法的!

在阜陽稀缺的不只是洋房!還有法律底線?

阜陽的地鐵明顯是規劃中的,即便是在建中,以此來作為宣傳打擦邊球也是違反《廣告法》的,這種不良風氣不知道何時又有死灰復燃的苗頭的。國家一直大力提倡工匠精神,何為工匠精神?作為房企難道不應該是應該做的是踏踏實實的做工程,實實在在的做宣傳,而不是挖空心思找噱頭來吸引購房者的目光,這種打擦邊球的文案難道不是誤導嗎?宣傳地鐵房的目的是什麼?相信大家都很清楚!

所以目前阜陽房企仍有部分宣傳廣告長期遊走在道德和法律邊緣,打“擦邊球”,破壞法律法規,汙染社會風氣,拉低道德底線,不能不令人擔憂。把打法律擦邊球當炒作的噱頭,推高房價,既刺痛民生,又加重樓市泡沫,對此必須“零容忍”。反過來說,“零容忍”制止房地產廣告違法,既有利於整飭房地產商業廣告秩序,又有利於淨化社會風氣,且維護法律尊嚴,防止不正當競爭,有利於維護良好的樓市環境,遏制樓市炒作,可謂一舉多得。作為執法部門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贏得公眾信任的必要,不可小覷。

就此事和平時的觀察中發現,雖然現在廣告法的管理越來越嚴格,很多以前的忽悠詞語都已經不會再出現在廣告當中了,

可是逐漸的,忽悠的詞語從紙面的廣告更多的轉移到了銷售顧問的口中,忽悠的水平越來越高,隱蔽性也越來越強,稍不小心就掉進了陷阱。房子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一輩子購買的最大的一件商品,很可能大半輩子的積蓄都投入到了裡面,如果不小心被忽悠了,輕則住著不舒心,重則很有可能買到沒法住的房子,所以千萬要擦亮雙眼,拒絕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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