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警惕!碰瓷新套路,他们开豪车带着玻璃球……

小心!出现“豪车”碰瓷党!

惠州人注意了

碰瓷界的招数层出不穷

这次拿着玻璃球

就可以碰瓷了……

碰瓷者开着豪车带30多个玻璃球上高速公路,砸车制造事故假象,敲诈勒索被害司钱财,两人落网获刑。近日,龙门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敲诈勒索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阿军、阿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租用豪车带玻璃球高速上“碰瓷”

判决书显示,2017年8月初,阿军、阿强与阿锋三人合谋以驾车碰撞他人车辆,继而采取勒索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三人商议后,阿锋与阿军在广东省化州市某租车公司租了一辆黑色雷克萨斯小汽车用于作案。同年8月5日,三人将事先购买的已损坏的后视镜替换到用于作案的黑色雷克萨斯小汽车上,然后阿锋驾驶该车搭载阿军、阿强在广河高速上寻找作案目标。

制造事故假象 敲诈勒索钱财

当日11时许,三人物色到被害人张某驾驶的黑色奔驰小轿车后,驾车一路尾随张某。当行驶至广河高速公路龙门路段时,阿锋见张某驾车变道,便驾车加速靠近并轻微刮碰张某驾驶的车辆,同时阿强使用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球砸向张某的车辆,制造事故声响。

阿强供述称:“我们在网上看到一个碰瓷视频,里面有用玻璃球砸车,撞车的时候砸一下,被砸的车就会感觉有声音,才会知道被撞了,所以特地在家里的文具店买了30多个玻璃球用来‘碰瓷’。”

法院判决:两人落网均获刑9个月

去年9月7日,公安民警将被告人阿军、阿强抓获归案。今年3月13日,被告人阿军、阿强与被害人张某达成刑事谅解协议。阿锋则另案处理。

龙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军、阿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制造车辆碰撞假象,进而采取言语要挟、威胁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7500元,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犯罪,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被告人阿军、阿强的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阿军、阿强共同预谋策划,分工合作,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系主犯,应按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被告人阿军、阿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和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阿军、阿强积极赔偿被害人张某的经济损失,与被害人张某达成赔偿协议,获得其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龙门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阿军、阿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遇到“碰瓷”时要第一时间报警

近年来,“碰瓷党”的手法层出不穷,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司机,遇到“碰瓷”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坚决不要同意私了,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现场证据,可用手机拍摄现场情况,并尽量为汽车安装行车记录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