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典型」徐张慧:人民群众的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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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典型」徐张慧:人民群众的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

徐张慧

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新时代典型」徐张慧:人民群众的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

个人宣言:人民群众的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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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典型」徐张慧:人民群众的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

徐张慧,现任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在法律援助工作十多年,他一直奋战在工作第一线,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政法干部的身份,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作为己任,忠实履职,廉洁奉公,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律援助送到困难群众手中,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徐张慧在2017年度工作中成绩突出,金山区政府予以嘉奖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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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 “连心桥”

良善扶贫弱

法律援助是政府和群众间的“连心桥”,工作效果体现的是政府对社会贫弱群众的关怀和爱护。在工作中,徐张慧常常告诫自己,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掌握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还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给求助贫弱者以无限同情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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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接触的当事人都是弱势群体,面对着他们的求助,徐张慧给予他们发自内心的关切和尽可能的帮助,总是认真倾听他们的倾诉,耐心地给他们解答。对于经手的每一个案件,都仔细研究、认真对待。对于符合援助条件的,会在最短时间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积极指导当事人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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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初,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徐某某、张某某二人关于赡养问题的援助申请,申请人徐某某、张某某二人系夫妻关系,老夫妻俩皆已年逾八旬,共育有三个儿子,此前经居住地司法所调解,于2016年10月达成了一份“人民调解协议书”,此后由于再次发生矛盾,自2017年7月起,未能履行协议书内容,二老无奈之下向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徐张慧作为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审人,及时了解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第一时间指派律师办理,最终通过诉讼后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书,维护了二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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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做好日常各项法律援助工作。

01

2016年到现在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初审、复审1523件(刑事661件、民事862件)。

02

积极受理多起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并做好深化监所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工作。

03

2017年9月起安排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及12348值班。

04

2017年11月起做好12348上海法网金山律师的排班、管理工作,同时参与12348上海法网法律援助咨询值班工作。

05

06

做好日常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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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用理论指导实践,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将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包括:应援尽援,不断提升受援群众满意度,便民利民,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维权维稳,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并在平时加强监管力度,严格实行案件质量管理制度,按计划参加法律援助案件旁听,通过对办案机构征求意见、对法律援助律师是否准时出庭、是否为受援人辩护等庭审情况进行跟踪监管,以这种方式监管律师办案质量,加强内外监管,使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行为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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