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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夫妻双方协议去民政局离婚,另外一种就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的前提必须是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而且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在签订离婚协议后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这种离婚的方式比较简单,和快捷。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或者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等方面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此时如果一方想离婚,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的时间会长一些。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没有法定的过错,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坚持不离,法院第一次可能不判离。如果第一次没有判离,坚持离婚的一方还需要等过半年之后再次起诉离婚,一般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所以根据题目的描述,如果女方变心想离婚而男方坚持不同意,那么有可能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法院不判离,但是如果女方能够明确表示自己已经有心仪的其他对象,或者已经有了出轨的行为,那么法院判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所以需要看夫妻双方在法庭上如何对这方面的事实进行辩解,另外,要看双方是否有直接的证据。
北京任丽丽律师
贵贱情何薄?
夫妻俩本来过得好好的,女方变心,不想和男方过了。像这样的情况就是女方的不对了,中途变心就是对婚姻的不忠,是对婚姻、家庭的不负责任。
女方变心,要么是移情别恋,要么是看不起男方。对于这两种情况,女方都有责任。男方没有过错,却要承担离婚的后果,这对于男方确实是个不公。
像这种情况下,女方提出离婚,在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如果说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两人离婚的。
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满六个月又起诉的。经查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且没有和好可能的,第二次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
不过这也就看女方的态度了,如果女方能够回心转意,就不存在第二次起诉离婚了。如果女方仍是一意孤行,坚持与男方离婚,那情况对男方就不利了。
法重情深
99随便语:曾遇到过的离婚法官都是和事佬,严格遵守“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不成文规矩,想方设法避免判决离婚。
法院里分管离婚案件的主要法官,通常都是有资历的女法官。
由于案件性质的不同,这些法官常常挂在嘴边的,已经不是法律规定如何,而是喜欢讲人情冷暖,讲亲情,能够以情感人的法官,才是合格的离婚法官啊!
离婚法官,就是苦口婆心的老婆婆。
99随便观点:
第一,女方变心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吗?
明确告诉你,不是!
从法律上来讲,法官判决离婚的标准仅有一个:感情是否破裂。
在具体案件里,女方变心可以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诱因,但不必然导致感情破裂,也就是说,从没有哪个法官,会仅仅根据“女方变心”,就准予判决离婚。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妻子变心了,爱上其他男人了,但丈夫选择原谅她,甚至对于妻子的变心,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允许她脚踏两只船。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也不去管你!
法官会劝说两句,但劝说之后就不管了,你们夫妻俩的事,自己解决去。
第二,离婚案件中,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官就会判决离婚吗?
不是。
我们先来看看有哪些“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况:重婚或事实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分居两年,恶习屡教不改……
但即便出现了以上“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况,法官也不会立刻判决离婚!
通常是这样的:法官在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后,就开始了第二步的最重要工作,找离婚态度坚决的那一方聊天,拉家常。
“小王啊,你和小张自由恋爱啊,你们有那么多年的感情基础,感情深厚啊!小王你好好想想,当初小张肯定对你很好吧?你就舍得和他分开?你再想想……”
“小王啊,大姐我就要说两句了,小张也不容易啊,他刚才和我说了,想到你要和他离婚,他一个大男人晚上一个人喝闷酒,还淌眼泪了……你再好好想想!”
差不多就这意思吧。
一个优秀的离婚法官,会想方设法帮你找到不离婚的理由,说服你放弃离婚的念头。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就是不准予离婚!
第三,没有“过硬”理由,其中一方坚决不想离婚的,绝不判决离婚。
比如题目中这种情况,妻子变心不想过了,但丈夫不愿意离婚,最终的结果几乎是唯一的,哪怕无法劝说妻子回心转意,最终也是判决不准离婚。
假如妻子一定想离婚,必须半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到了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官的态度就会来上一个180度大转弯,只要其中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一律判决准予离婚。
因为,连续两次起诉要求离婚,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没有重归于好的可能。
结束语:无论合理与否,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就是按照这一尺度,我们不能简单以为,夫妻一方“变心不想过”,就可以得到离婚判决,那是错误的。
99随便
虽然具体的离婚程序细则我不是很清楚。但我身边个朋友有过这样的例子。由于男方长期在外工作,忽视了女方的感受,导致感情荒芜,妻子移情别恋。女方变心之后跟别的男人发生了感情,遂要求与朋友离婚,而朋友兢兢业业赚钱养家,本身并无过错,只是因为顾及孩子的感受,并不同意离婚。
双方经过中间人调节之后还是没有结果,女方坚持要离婚,在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遂以感情破裂,性格不合,男方有小三(都没有实际证据)为由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调节之后,男方还是不同意离婚。但根据法律规定,感情破裂,性格不合,当事一方要求离婚的,必须是分居满两年之后才可以离婚。
于是在这两年期间,朋友妻子以外出工作为由,离开他们的共同的家,两年之内也没回过家,期间男方以及家属不管如何做工作,女方都态度坚决的要求离婚。就这样,硬生生的拖了两年,在两年分居期满后,女方从外地回来重新来到法院,法院先以文字通告的形式把离婚意见送达男方家里,通知男方哪一天到庭,在男方心灰意冷并没有亲自到达法庭之后,法院按照女方的意见自动判处双方离婚。
诗词公寓
小北有话说:婚姻关系是需要男女双方共同来维系生活才能幸福美满的。如果出现女方变心非要离婚,法院或民政部门一般先是劝诫双方冷静考虑(俗话说得好:宁拆一座桥,不毁一桩婚)。
如果女方多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实实在在不想和男方过日子了,就算男方不愿意离婚。但是考虑双方的婚姻已无实际意义和挽回余地,那大多数也会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夫妻一方想离,一方不愿离。这种就需要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起诉离婚,让法院来裁定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需要继续。
第二种:夫妻双方都认可婚姻没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的意义了,这种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当你们的离婚证盖上钢印的时候,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就可以找个地方吃个散伙饭了。(到了那时可别后悔,因为已来不及了。)
▼不好现象
当今社会中,有出现把离婚都当成儿戏的现象。男女双方今天协议离婚了,过几天两人又恩恩爱爱来复婚。小北想说:婚姻不可儿戏,别在给别人添麻烦了!
女方变心不想和男方过,男方无过错不同意离婚,怎么看?
小北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态度坚决非要离婚。我个人觉得男方还是离了吧,就算能留住人的身、留不住人的心,这种婚姻毫无意义。即使拖到最后,还是只有离婚的结局。(所以长痛不如短痛,离了是双方最好的解脱)
但是,如果是因为女方的过错导致夫妻双方婚姻破裂(有证据的前提下),男方如果没有过错,在离婚分配夫妻共同财产这方面有可能多分或在离婚案中占有利局面。
小北结束语: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男女双方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知、相爱到最后结为夫妻实属不易。爱情诚可贵,婚姻价更高;婚姻生活中难免出现事事非非、磕磕绊绊,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提离婚——且行且珍惜!
小北话江湖
都知道强扭的瓜不甜,既然在一起没有意思了,为什么不放对方一马,给对方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呢?
法院判决离不离婚主要看感情是否破裂,依据是夫妻双方分居半年以上,就是感情破裂的依据。
如果男方无过错,并且分居不足半年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当然,如果这次没有离,下次女方再次提起离婚的话,法院就会判离了。
所以,男方如果真的留不住的话,不如痛快的放手,收拾好心情,继续自己的人生。
我是小帅影视,大家觉得我说的对吗?
小帅影视
夫妻之间发生矛盾太正常不过,如果夫妻间没有触及底线,男方没有过错又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处离婚。
因为很多婚姻关系与家庭和谐息息相关,夫妻两人结合成夫妻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所以,夫妻关系的建立与分离都与双方自愿与否有很大关系,法院作为居中裁判的中不立方,在婚姻关系中更多的是扮演居中调解者的角色。
如果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那么法律会本着维护夫妻感情原则,第一次通常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但勉强在一起的感情也不利于家庭的幸福,如果夫妻二人确实无法协商友好相处,“当事人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即可依感情破裂为理由做出离婚的判决。
你永远叫不醒装睡的人,如果女方确实已经变心,倒不如直接离婚吧!否则只会不断增加双方的痛苦!
轩逸箐风铃
俗话说得好:“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在感情没有彻底破裂之前,最好夫妻双方坐在一起好好聊聊,最好有位双方都不排斥的中间人在场去调节一下。
如果确实感情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即:彻底破裂了,那么,就只能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走离婚手续。如果如题主所说的,女方变心了,男方无过错的话,男方也不同意离婚,那么女方坚持要离婚,只能走法律途径。一般是先进行庭外调解。调解无效,法院反复确认感情确实破裂的,基本上会准许离婚。
一般来说,法院第一次是不会判决你们两个离婚的。因为法院考虑到“夫妻双方”是否是由于你们两个一时的冲动去离婚,所以会给你们两个人一个时间段去思考。如果经过几个月冷静下来后,仍然坚持要离婚的话,基本上法院都会同意离婚。
但有几种情形,法院是可以直接判离婚的,如下:(1)有一方故意重婚的;(2)一方已有配偶,又与其他人同居的;(3)有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背景的;(4)放肆的赌博、有毒瘾等恶劣情节的,并且屡教不改的;(5)感情不和,分居达到了两年的;(6)其他方面,可以证明你们夫妻两个感情破裂的证据;(7)夫妻双方,有其中一人被宣告失踪的。
腾飞之龙
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是男方提出来的,首先我觉得男方把问题全归咎到女方了,其实你更应该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女方为什么会不爱你而出轨,相比另外那个男人你他得到她的心机会多得多,但是为什么你却不如人家,有没有反醒下自己的为人,女的如果没到绝对失望的情况也不会另寻新欢,这一点相对比男士忠贞,所以你该反醒自己了,你没有做错什么,恰恰说明你不知道自己错了,设身处地为他人想想,或许你们两个价值观不一样你所做的就全都是错的。希望你好好想想,祝你好运,
我姓肖的
没有感情啦,在法院那起诉的话。如果夫妻长期分居,累积半年。法院也会宣判离婚的。我觉得要想挽留住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去强求一颗心意不在你这儿的女人回心转意。这是不现实的,又何况还得放下尊严,放下男人的自尊,去祈求人家,这种婚姻挽留回来还有什么意义?还不如顺从她的意愿,和平分手吧。如果说女人变心了,那么她心肠就是铁石心肠的。你是无论如何也感动不了她的。真的别再强求你去求全了。这段痛苦的婚姻早日结束吧!没有结果,没有感情,还真的不如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