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大媽撿到手機索要2000元,看到失主報警摔了手機!

6月19日,剛工作不久的小徐在上班路上丟了一部蘋果7,在朋友小芳的幫助下聯繫上了撿到手機的中年婦女,對方開口就索要2000元酬謝費。雙方碰面後,小徐說最多隻能酬謝500元,對方一口拒絕,無奈之下小徐選擇報警。不料那名中年婦女氣急敗壞之下,突然怒砸手機,把小徐的手機屏幕砸得稀巴爛!

一位大媽撿到手機索要2000元,看到失主報警摔了手機!

丟機

6月19日早晨8點30分左右,小徐騎著電瓶車去大卿橋坐地鐵上班,她把一部蘋果7手機、充電器以及幾個粽子放在一個紙袋裡,掛在車把上。快到地鐵站時,她發現紙袋漏底了,手機和粽子都不見了。

小徐馬上掉頭原路返回找手機,恰好碰到了一起租房的室友小芳。

小芳立即撥打小徐的手機號碼,不料多次撥打都沒人接聽。在不間斷重撥十多次後,電話終於接通了。小芳說,當時聽聲音感覺是一箇中老年婦女,就問:“阿姨,手機在您那裡對嗎?我想拿回來可以嗎?”對方回答很強硬,開口就說:“我不能隨隨便便還給你,得給酬謝費。”小芳回應:“阿姨,酬謝費肯定會給您的,您看多少合適?”

“2000元!”

小芳暗吃一驚,但她為了穩住對方,沒有接酬金的話題,而是直接問對方在哪裡碰頭。最後,約在清林閒庭小區旁的一個路口。

掛了電話,小芳馬上和小徐往約定地點趕。路上,兩個女孩一方面打電話諮詢警方,警方支招見面交涉時錄音或拍視頻留證據;另一方面,兩個女孩商定給對方500元酬金,“我們剛工作不久,沒多少積蓄,500元已經是能承受的極限。”小芳說,為了表達誠意,路上她們還特地買了一筐楊梅。

一位大媽撿到手機索要2000元,看到失主報警摔了手機!

尋機

10點鐘左右,小徐和小芳到了約定地點。“遠遠地就看到一箇中年婦女在東張西望,她斜挎著包,雙手背在身後。見面後,她從包裡拿出小徐的手機,在我們面前晃了一下,又迅速裝回包裡。”小芳說。

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小芳和小徐至今都覺得匪夷所思。幸虧小芳提前做好了準備,把整個交涉過程錄了下來。

視頻裡,小徐說:“因為是個人的東西,用得比較久了,所以想要拿回來,您能不能……”

小徐話還沒有說完,就被對方不耐煩地打斷:“反正我就一句話,你愛要要,不要拉倒了!”

小徐一時無語,緩了緩又說:“阿姨,我們最多(給)500元。”

對方聽後,直接轉身往小區方向走,小徐和小芳緊跟其後,苦苦哀求,還遞上買的一筐楊梅,可中年婦女只有一句話:“你愛要要,不要拉倒!去買一個不是還要貴啊?拿去賣賣也不止這個錢!”

一位大媽撿到手機索要2000元,看到失主報警摔了手機!

砸機

眼見對方不可理喻,小徐一氣之下撥打電話報警。

“中年婦女非常生氣,就問你這手機還要嗎?接著,她後退了幾步,擺開了架勢,然後高高地舉起手機,啪的一聲狠狠地砸在了地上。接著,她又走上前,準備撿起手機,想砸第二次。”當中年婦女蹲下身時,小芳衝上前阻止,“她可能蹲得太猛,重心不穩坐在了地上,我衝過去時,她竟順勢用腳踢了我好幾下。”小芳說,當時她也顧不上這麼多了,急忙提醒旁邊的小徐趕緊撿手機,然後兩個人拿著手機慌亂之下逃開了。中年婦女還在身後罵罵咧咧地追了一段。

事後,小徐拿著被摔壞的手機去修理,花300元換了個屏。維修師傅說,很少見到屏幕摔得這麼厲害的,估計裡面的一些性能也會受影響,只是目前還檢查不出來。

小芳說,小徐本來就是個比較內斂的姑娘,這件事已經給她造成了很大的困擾。事已至今,她們也不想追究那個中年婦女的責任,只是希望大家在碰到類似情況的時候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此事經網絡曝光後,引起強烈反響,網友的反應很一致:太給寧波人丟臉了!

據瞭解,海曙警方非常重視此事,已介入調查。

律師說法

撿到他人財物拒不歸還 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一位大媽撿到手機索要2000元,看到失主報警摔了手機!

陸律師說:撿到手機的女士有義務歸還手機。歸還過程中,在雙方你情我願的前提下,失主可以給撿到者一定的補償。如果失主不願意補償,撿到者不可以強行索要。如果撿到者拒不歸還,則屬於不當得利,失主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如果失物價值超過了2萬元,則涉嫌非法侵佔,撿到的人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在本例中,撿到手機的女士不但拒不歸還,還把它摔壞了,造成了第二個後果:失主財物受損,當損失金額達到一定的程度,則構成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罪。另外,即便損失金額比較小,達不到刑事標準,其行為也已經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如果大家以後如果碰到類似情況,首先需要固定證據,確認對方的身份信息,而固定證據的最好方式就是報警求助,讓警方給雙方做筆錄。”陸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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