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房奴外傳

史記 房奴外傳

房奴者,房之奴隸也。貧者因無財購房日日思房,是為房奴;蝸居者因房小思換房,是為房奴;投資者因患房貶值而惴惴,是為精神房奴。

由是觀之,共和盛世,泱泱華夏,天下人為房奴者竟過半!

共和六十七年,鵬城房商建“鴿籠”房以售,十米餘方,數十萬元,竟一日售罄。房市之畸形,日月稱奇,天地皆驚。此情此景,亙古未有。

共和五六十年間,各地競相發展。因地產套財最迅,地方吏治為顯功績,遂定房產為經濟支柱,賣地套現。官商合作,房產之興,一時席捲神州。然房商狡黠,囤積居奇,捂盤惜售。尤為甚者,圈地不蓋。數年過後,獲利更豐,乃現地貴於房之千古奇聞!

此風之下,眾人效仿,炒房者甚眾。

當是時,學區房、地鐵房、海景房、新婚房、養老房,房房皆貴。

生產經營者,苦心生產經營數十年,不如倒賣幾套房產獲利之豐;工薪者,苦苦耕耘數十年,不如一日拆遷人家酬勞之豐;為官者,勤廉為公數十年,俸祿不如坐擁一房獲利之多。

於是乎,兄弟為分先人之房鬩於牆,父母為購學區房傾家蕩產,夫君為避限購令假休糟糠之妻。世道自此不正,人心自此不古。坊間有云:

生產者不再盡心生產,轉而炒房,遂產“山寨”;為官者不盡心為官,轉而炒房,遂成“房哥房姐”;作文者不願盡心作文,轉而炒房,作家遂成“作假”;育人者不願盡心育人,轉而炒房,教授遂成“叫獸”;專家者不願專研,轉而炒房,遂成“磚家”。

此說雖浮誇,但亦非空穴來風。

最可憐是北漂南下新入城之浪子倦客,尤以80後為最。公務者未及分房,務工者未及保障房。為購房,披星戴月,辛勤耕耘,節衣縮食,傾其家產,難湊首款。男兒三十難立,女子三十不嫁。大好姻緣,山盟海誓皆碎於高房價!嗚呼,女子紛紛傍富,不問年歲品行,有房即可;男兒形單影隻,以淚掩面,無房難見丈母孃。家境殷實者,尚可啃老,咬牙還貸,名曰月光。

誠如朝廷官媒所言:如若奮鬥不如房產,恐無人再願奮鬥,故不可使房產消解奮鬥。

於是官媒乃曰:

無奮鬥,擁再多房,亦無家可歸。

雖有理,卻不通情。君不知,古人有云:安居樂業。無居何安!不安何能樂業!

無房之房奴聞之,皆嘲不止。

對曰:無房,再多奮鬥,亦無家可歸。

亦有磚家曰:此屆百姓不行。

為何?磚家曰:國人觀念不佳,何不學洋人租房?

“吃瓜群眾”聞之大怒:汝等黃口小兒,不知我貧簍之人租房之苦,洋人租房市場穩定當然可租,可一日租亦可一生租;我等租房租金一年一升,東家想租就租想趕就趕,無良中介亦從中作梗漁利,何以言家!

新太史二毛亦房奴,帝都苦耕多年方得京西方寸之地蝸居,深知房奴之悲苦。又聞鵬城房奴小王之事,甚為悲情,乃作房奴之歌。其詞不工,其情是真。

歌曰:

湘地兒郎,美名小王。少年得志,高中名榜。

學成歸來,意氣洋洋。南下鵬城,誓當榜樣。

月入萬餘,攢錢購房。苦幹三年,夠房無望。

再幹三年,積蓄力量。剛夠首付,房價大漲。

不言放棄,心懷希望。又幹三年,不見房降。

復幹三年,房價猛漲。氣急敗壞,竟罵親孃。

青春不再,時不彷徨。何日買房,抱妻上床?

嗟呼!地產雖興,百姓無房!

有網千里約姑娘,無房難見丈母孃。

悲催兮小王,買不起房。

無奈兮小王,獨自惆悵。

天下多少“房”事,道不盡眾小王之淒涼。

心之上,何理想。

地之上,有房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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