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在小區電梯打廣告 需公示收支明細

在與網友進行互動交流中,有網友提問,小區的業主委員會里的成員如果改選的話,怎麼走程序?江崇祺回覆,根據物業管理法規政策規定,業主委員會的改選工作應當由小區業主向本小區業主委員會提報申請,由現任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進行改選工作。如現任業主委員會不履行職責,小區業主可將有關申請報由社區居委會和轄區街道辦事處,由其指導監督召開業主大會進行委員會改選工作並予以備案。

針對網友關心的物業利用電梯等公共區域打廣告的收入歸屬問題,江崇祺回覆,根據《關於明確物業服務收費相關政策的通知》(青價格〔2018〕20號)和《青島市物價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物業企業代為收取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收入和車位場地使用費等收益資金,應當單獨列賬,獨立核算,按季度將收支明細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月,公示記錄留存備查。如物業管理區域未予以公示的,業主可以向物價部門進行舉報(電話:12358),並由其予以查處。

此外,還有網友提問,普通住宅包括現在的商品房嗎、商品房前期物業管理收費是根據市場調節價還是政府指導價、三是地下負一層是否交物業費的問題,江崇祺進行了詳細的解答,根據《關於明確物業服務收費相關政策的通知》(青價格〔2018〕20號)和《青島市物價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包括以下建設項目或物業管理區域:(一)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房改房、廉租住房物業管理區域;(二)公共租賃性住房物業管理區域;(三)普通(限價)商品住房物業管理區域;(四)配建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五)其他符合政府規定的普通住宅標準建設條件的建設項目。普通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非普通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負一層如果屬於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管理區域前期服務過程中的儲藏室、車庫的不得計入物業服務費的計費面積之內,但改變設計用途用於居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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