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61家公司「退市」,創最高紀錄 宏運達等3魯企揮別新三板

9日起,61家新三板掛牌公司將被終止掛牌,這創下了股轉系統強制摘牌的最高紀錄———股轉系統6日披露稱,截至6月29日,除提交主動終止掛牌申請的公司外,共有103家公司未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我司決定自7月9日起對其中61家公司股票終止掛牌。”

經濟導報記者統計發現,上述61家公司中包含3家魯企,分別是三重股份(831411)、ST瑞澤(833235)和宏運達(833718)。前兩家企業位於煙臺,宏運達則地處聊城。事實上,這些企業此番從新三板“退市”,早有徵兆。

“不慌不忙”走向摘牌

6日,ST瑞澤曾披露稱,公司未能根據相關規定在規定期限(2018年6月29日之前)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將自7月9日起,被股轉系統終止掛牌。ST瑞澤主營業務為海參的加工和銷售,公司於2015年8月在新三板掛牌。

事實上,作為ST瑞澤的主辦券商,華融證券在此之前,已督促ST瑞澤積極辦理年報披露事宜,並提示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報的相關後果,但截至6月29日,ST瑞澤仍未完成年報披露工作,可謂“不慌不忙走向摘牌”。“針對公司股票終止掛牌事項,主券商將督促公司妥善做好終止掛牌後的各項工作。”ST瑞澤表示。

主營業務為電梯的研發和製造的宏運達,所屬行業為通用設備製造業。其原定於4月23日在新三板披露《2017年年報》,但臨近披露時點時又稱,“公司因發展規劃需要,無法按時完成審計工作,公司預計不能在4月30日前披露年度報告。”與此同時,宏運達表示擬主動申請摘牌,決定在董事會審議通過之後,將提請股東大會審議。如今來看,其從新三板摘牌顯然已在計劃之內。

由於沒有披露2017年年報,但其去年上半年的財務數據顯示,宏運達去年上半年實現營收2.49億元,同比增長16.75%;淨利潤-176.34萬元,同比降低339.10%,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尷尬局面。

拋去業績等因素,三重股份的摘牌,或與其屢屢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有所關聯。根據經濟導報記者今年3月份的採訪,三重股份當時收到了煙臺市牟平區法院出具的執行通知書,因為拖欠100餘萬元加工費用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等,公司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事實上,這已是該公司自去年以來第三次被納入“老賴”名單。對於為何屢次三番進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該公司總經理、信息披露負責人馬燕並未對經濟導報記者予以回應。

“公司因上述事項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可能將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三重股份當時表示,目前正在積極推動協調,儘快消除被申請執行的負面情況,同時努力維護公司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言猶在耳,該公司卻被股轉系統終止掛牌。

從經營能力來看,主要產品為鈑金設備及舉升機等汽保設備的三重股份亦顯羸弱。2017年半年報顯示,當期實現營收1060.28萬元,同比降幅28.86%,主要是報告期內公司主要精力用於智能立體車庫的研發,對原有產品的市場開拓不足,收入大幅下滑;實現淨利潤-207.80萬元,同比有較大幅度的虧損,主要原因是報告期內銷售收入減少,主要原材料鋼材價格大幅上漲,研發費用投入增加,人工等成本費用小幅增長,導致銷售毛利率降低。

童創童欣

“屋漏偏逢連夜雨”

在上述61家被摘牌的公司中,還有一家名為童創童欣(837514)的公司值得關注。

起因是,一向自詡“零逾期”的P2P平臺道口貸近期連續出現逾期事件。其中一起涉及4家公司的逾期案,與作為承付方的童創童欣緊密相關。

就在本月2日,道口貸通過官網公告稱,由童創童欣作為承付方的3筆融資相繼到期未還款,逾期融資款合計50萬元。這3筆融資的融資方分別為青島榮暄服飾有限公司、青島柏麟服飾有限公司和揚州通和針織服裝有限公司,其承付方均為童創童欣,涉及的項目金額分別為15萬元、20萬元和15萬元。

此外,根據道口貸的官網披露,一筆融資方為天津冠華製衣公司的融資於6月24日到期,該筆融資金額為40萬元,承付企業童創童欣同樣未能按時還款。

雖然童創童欣上述到期未承付的款項僅有90萬元,但根據道口貸發佈的公告,童創童欣承付所有待還款項目共有31個,涉及金額2240萬元。資料顯示,童創童欣主要從事兒童服裝服飾的設計、外包生產與銷售,2016年5月在新三板掛牌。但據道口貸在近期的公告中表示,通過與童創童欣法定代表人溝通,該公司目前存在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急劇惡化,以及童裝庫存積壓、大面積拖欠員工工資等多重問題。如今,其在重重壓力之下走向摘牌,可謂“屋漏偏逢連夜雨”。

經濟導報記者獲悉,隨著童創童欣被股轉系統摘牌,道口貸也將對童創童欣採取四大措施:調研童創童欣生產經營情況;與童創童欣交涉其還款意願和還款計劃;對童創童欣承付的所有待還款項目進行核查及風險評估;成立童創童欣違約法律處置專項小組並提出處置建議。

對於自7月9日起終止股票掛牌的公司,股轉系統要求,“主辦券商應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被摘牌公司相關事宜,協助做好被摘牌公司投資者的溝通工作,指導被摘牌公司妥善解決投資者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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