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民政局
7月1日起
南京低保標準從目前的810元/月
提高到860元/月
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為低保的1.5倍,分散供養為1.3倍)、城市“三無”(低保的2倍)、困難殘疾人(低保的25%—100%不等)等對象的保障標準按低保標準相應比例提高;困境兒童救助和孤兒養育標準參照低保提標幅度相應調整。
自1996年建立低保制度以來
我市已18次提高了低保標準
從2004年起
每年7月份都對低保標準進行調整
此外,從今年1月起,南京困難居民醫療救助標準也提高了!
對困難居民醫保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醫療救助比例從85%提高到90%;對因病致貧人員年度給予最高1.5萬元醫療救助。
素材來源 | 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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