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棚改的前世今生看棚改去貨幣化,或是爲了財政擴張挪騰空間?

從棚改的前世今生看棚改去貨幣化,或是為了財政擴張挪騰空間?

棚戶區

前世:棚改工程14年是一個重要的政策分水嶺,從那之後帶來了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等問題

  • 13年之前棚改資金來源中,政策性銀行貸款的作用不是壓倒性的,棚改性質也是以“民生”為導向的,偏向於財政行為
  • 但14年起情況變了,開始更多依靠開發性金融支持,佔70%以上,而始於14年春的棚改性質是以“發展”為導向的,帶有貨幣政策的影子

這個轉變的核心正是棚改貨幣化

(下圖:從14年之後棚戶改造貨幣化安置佔比急速增加)

從棚改的前世今生看棚改去貨幣化,或是為了財政擴張挪騰空間?

為什麼說14年後的棚改工程會導致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增加呢?

舉個例子:

  • 地方政府委託的徵收事務所一般需要最多3個月在開工前排摸該調查地塊居民的戶籍,婚姻,親屬關係等情況;
  • 接下來再有之多3個月丈量棚改拆遷戶的實際面積,核算裝修成本
  • 然後花1-3年同拆遷戶以戶為單位進行價格協商,再後則是至多3個月拆除地上附著物。
  • 所以,若是不考慮少數個案,從流動性流出地方政府到收回至多5年,若是棚改專項貸款期限為15年,則該筆流動性有10年之久停留在地方政府

這樣不但不體現在“政府赤字上”,而且屬於“隱性債務”不計入政府槓桿率的分子端,這就是隱性債務的由來,而在國家全面降槓桿防風險的背景下,自然是行不通的。

今生:怎麼看這次棚改貨幣化改革呢的政策目的呢?

  • 除了上述說的從隱性債務到顯性債務;
  • 還有退出託底功能,迴歸棚改本質——怎麼理解呢?去年四季度到今年5月,地方上出現了棚改不受“先有預算,再發債”的約束而先簽訂購買協議再列入預算,導致審批過熱,形成一定託底性質。
  • 另一大重要目的就是非標轉標,解決“誰收支,誰舉債,誰負責”的問題

所以很明顯,除了地方債務風險的控制,還有一個重要的影響在於:

不斷捋順多級財政關係後,近期中國具有實施擴張而精準的財政政策的可能

對二級市場的影響:

短期:棚改導致的地產週期集中拋壓已過

中期:擴張而精準的財政政策正是目前孱弱的市場急需的強心劑之一,而方向也大概率會圍繞今年國家提出的“精準扶貧”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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