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不讓步,油罐裡的油料不及時轉運,後果將會很嚴重。”
近日,廣州海事法院執行法官羅春在東莞某大型油庫召開執行協調會時說。
2014年至2017年,東莞某大型油庫因不按時兌現中船公司、恆天公司等近6萬噸油料提貨單,被訴至法院,油庫內多個油罐被查封。查封期間,油罐長期處於不流動的滿負荷狀態,多個油罐出現地基下沉、管道鏽蝕的安全隱患。
檢查運油船狀態
檢查運油船管道
法院隨即協調東莞市黨委、政府,聯合安監委、港航局、海事局,對油庫區進行24小時消防值班、保養鏽蝕管道、加大庫區溫控巡查密度,確保庫區安全。
聯合檢查油庫管道設施
檢查碼頭安全設施
核查油料轉運記錄
檢查油庫整體監測數據
指出油庫急需維護的地方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法院協調各申請執行人安排油船有序分批提貨轉運。
申請人簽署調解協議
“
這個油庫存儲著數萬噸高危化工油料,並已存在安全隱患,執行工作能安全有序開展,東莞黨委政府支持、多部門緊密聯動、執行法官的主動作為,一樣都不能少。
”
——廣州市海事法院院長葉柳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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