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9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这9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在某种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获取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即便是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1、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此处又着重强调用人单位关于试用期期间的规定是否合法,及用单位关于岗位职能、要求是否明确等。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此处抢强调用人单位关于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规章制度是否经公示等。3、劳动者在工作过程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手段订立劳动合同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例如劳动者关于学历等造假的行为。5、劳动者因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这里细化“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6、劳动者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7、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8、劳动者因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9、劳动者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终止用工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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