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侦监
检察院的另一张名片
说起检察院,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公诉以及之前的反贪,其实,除此之外,我们检察院还有另一张名片----侦查监督。
今天,渭检小花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检察院侦查监督那些事……
先说说侦查监督的“三大职能”
1
审查逮捕
这是我们部门的核心职能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
如有需要予以逮捕的
会在法定期限内向我们部门提请批准逮捕
如何审查?
1、阅卷 。查看全案的证据和材料
2、提审。 提审犯罪嫌疑人核实他的供述,以及听取亲属、辩护律师的意见
3、制作文书。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等法律文书
4、做决定 。在收到案件7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
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案件受理后的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20日。
2
立案监督
立案监督主要针对刑事立案活动中
对于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
或者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案件
进行审查监督
监督线索来源?
请看此图
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无立案必要
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及时通知控申部门答复当事人
如果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则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其立案
3
侦查活动监督
在刑事案件审查批捕时
除了审查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证据
同时还会对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
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比如有没有遗漏的嫌疑人没被提请报捕
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或非法取证等情况
如何监督?
对于违法情节较轻的,我们会以口头方式或《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提出纠正意见;
对于违法情节较重的,则会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纠正文书。例如这个:
纠正违法通知书
对于以上的工作我们的期限只有7天!
对你而言,7天可以做些什么呢?
对于侦监部的小伙伴们而言
不管是国庆、元旦还是过大年
也不管是开会、培训还是入户扶贫
必须在7天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我们的理念:
高 效
细 致
严 格
我们高效
上手快、效率高。
7天完成:讯问(询问)、听取意见、
发现侦查活动违法线索、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案件汇报请示等程序。
我们细致
“细心多一点,就离公正更近一步”。
侦监工作一头连着公安的前期侦查,
一头连着后续的侦查、审查起诉。
细致,是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
对法律负责,更是对胸口的检徽负责。
我们严格
审查步骤逐一进行,一个都不能少。
该抓的抓,该补的补,
该听的听,该监督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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