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頭條」三亞市落實「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2025年)

「海头条」三亚市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12號)精神,紮實推進《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實施,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匯聚推動世界級濱海旅遊城市建設的強大力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三亞市落實“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2025年)》。

「海头条」三亚市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精神,按照省、市第七次黨代會總體部署,圍繞建設海南全島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以下簡稱“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在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上有突破,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創新人才培養支持機制,構建更加開放的引才機制,全面提升人才服務水平,讓各類人才在三亞各盡其用、各展其才,為三亞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提供堅強有力的人才保障,為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建設做出三亞貢獻。

二、發展目標

聚焦三亞重點產業、重點領域、“五網”基礎設施建設、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和民生事業需要,積極引進培養使用各類人才,加快構建以大旅遊為支柱、以新興科技產業和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為支撐的“一支柱兩支撐”產業格局。

到2020年

吸引各類人才5萬人左右,重大人才工程項目成效明顯,重要人才平臺載體建設進展順利,人才公共服務保障體系更加健全。

到2025年

吸引各類人才30萬人以上,基本建立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海南特點、與國際接軌的人才體制機制,成為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人才高地。

三、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突出政治站位,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繫群眾優勢,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為推動人才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

——服務發展大局。注重人才引領,圍繞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需求,統籌全市人才資源,科學謀劃發展思路和政策措施,推動人才優先發展,形成人才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良性互動格局。

——突出市場導向。強化市場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保障和落實用人單位在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中的自主權,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人才活力。

——創新體制機制。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轉變政府人才管理職能,著力破除制約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擴大人才開放,主動參與國際人才競爭,聚四方之才在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建設中做出三亞貢獻。

四、行動舉措

(一)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引進政策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構建更加開放的引才機制”重要指示,聚焦重點產業、重點領域發展需要,採用多種方式吸引集聚各類人才。

1.實施重點產業、重點領域人才引進計劃。

聚焦國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國家南繁科研育種基地、航天(遙感)領域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國家熱帶農業科學中心、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等平臺,圍繞旅遊業、新興科技產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醫療健康產業、金融業、會展業、海洋產業、現代物流業、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產業、房地產業等十大產業,以及種業、醫療、教育、體育、電信、互聯網、文化、維修、金融、航運、物流等重點領域,結合三亞發展實際,建立重點產業、重點領域人才需求預測機制,制定專項引才計劃,支持各類用人單位大力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及其團隊。經認定的急需緊缺人才及其團隊享受相應層次的住房保障、科研資助、績效獎勵等待遇。

2.實施“銀髮精英”匯聚計劃。

聚焦三亞市教育、醫療事業發展需要,支持行業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主動對接國內發達省市教育、醫療機構,採用退休返聘等方式吸引使用70週歲以下大師級人才、65週歲以下其他高層次人才到三亞執教或坐診,實現我市中小學各主要學科、三級甲等醫院各主要專科全覆蓋,帶動提升三亞教育、醫療人才隊伍整體水平。

3. 實施青年人才引進計劃。

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大各領域優秀青年人才的引進力度,依託各區、各類園區和科技平臺、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引進300名能突破關鍵技術、帶動新興學科、引領產業發展的傑出青年人才,1000名具有較高學術技術造詣,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青年創新創業人才。經認定的青年人才可向有關金融機構申請最高200萬元、最長5年期限的信用貸款或保證擔保貸款,可在入駐園區申請100平方米以內、3年內零租金的辦公用房。積極引進高校畢業生落戶三亞工作,繼續推進瓊籍人才迴流工程。

4. 落實黨政機關人才招錄計劃。

根據省級統籌安排部署,採取多種形式招錄黨政緊缺人才,包括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一批熟悉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高端特聘人才,面向中央國家機關、發達省市、國內自由貿易試驗區、大型國企和港澳等地區選調一批緊缺人才,面向社會特殊招錄一批優秀人才,面向高校選調一批優秀本科以上畢業生。推進公務員聘任制和分類管理改革,拓寬社會優秀人才進入黨政幹部隊伍渠道,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

5.落實事業單位人才延攬計劃。

根據省級統籌安排部署,支持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在編制總額內,引進或招聘一批事業單位管理服務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落實省級相關政策,除僅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外,其他的逐步取消行政級別,完善有利於激勵人才的績效工資內部分配辦法。引進的拔尖以上層次人才可採用年薪制等靈活薪酬制度,績效工資總量實行單列管理、單獨核定,不列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基數。

6.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

鼓勵各級各類用人單位設立院士工作站、“千人計劃”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流動)站、“候鳥”人才工作站、“海智計劃”工作站、高端智庫等柔性引才用才平臺,對於省級財政撥付的建站經費和績效獎勵,市級財政給予1:1配套支持。支持用人單位通過顧問指導、短期兼職、項目合作、候鳥服務、對口支援等多種方式柔性使用國內外人才智力資源,創建南繁產業、醫療教育、深海研究等一批有特色的“候鳥型”人才工作品牌,績效突出的給予獎勵。完善柔性引才激勵機制,吸引省外國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在三亞兼職兼薪、按勞取酬。

7. 加大薦才引才獎勵力度。

充分發揮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園區、企業等各類用人單位引才主體作用,對團隊引進的進行重點支持,對引才績效突出的給予獎勵。企業招才引智投入實行稅前扣除,國有企業引才投入成本視為當年利潤考核。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獵頭公司,充分發揮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中介機構引才薦才作用,對成功引進高層次人才或團隊的,給予適當獎勵。

(二)實施更加積極的人才培養政策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創新人才培養支持機制”重要指示,堅持培養本地人才與引進人才並重,圍繞重點產業、重點領域需要,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元化、立體式的人才培養體系,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8. 實施“三亞名家”培養計劃。

面向教育、醫療、文化、種業等重點領域,以及重大創新項目、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重點專科等平臺,著力培養100名左右具有進入“南海名家”培養計劃和成長為國家級人才項目人選潛力的人才,給予一定額度的人才補貼,在科研經費投入、科技專項支持、科研成果轉化、學科團隊建設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優先推薦“三亞名家”培養計劃入選者申報省級、國家級人才項目並給予配套人才補貼。

9. 實施“三亞英才”培養計劃。

有針對性地培養100名左右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與產品屬於我市重點支持方向、能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的創業人才,給予一定額度的人才補貼,優先推薦進入“南海英才”培養計劃。“三亞英才”培養計劃入選者可向有關金融機構申請信用貸款或保證擔保貸款,並可根據創業情況向市人才創業扶持專項基金申請創業扶持。

10. 實施“三亞工匠”培養計劃。

重點培養200名左右具有進入“南海工匠”培養計劃潛力的技能人才,給予一定額度的人才補貼。重點建設一批技能大師工作站(室)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符合條件的給予經費資助。弘揚勞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遴選技能人才赴省外開展技藝技能培訓交流,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資助。對於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獎”等獎項、稱號的個人或團隊給予適當配套獎勵。

11.

實施黨政人才專業素養提升計劃。

加強與國內發達地區交流學習,分批選派市直有關單位和各區領導幹部到國內其他自由貿易試驗區跟班實訓,注重培養專業精神、專業能力,著力提升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建設能力。強化幹部教育培訓,將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國際化素質等課程納入各級幹部主體培訓內容,實施“全民學外語”工程,提升國際化語言環境。完善體現新發展理念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幹部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

12.實施重點產業人才教育對接計劃。

鼓勵引進境外優質教育資源舉辦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鼓勵引進國內外知名教育機構培養培訓國際化人才。推動高校、職業學校建設與產業需求相匹配的學科、專業,鼓勵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舉辦職業教育,支持園區、企業等用人單位以“校企合作”的方式聯合培養技術技能人才,對績效優秀的培養機構根據省級獎勵額度給予適當配套獎勵。

13. 實施農村人才培養計劃。

聚焦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加大新型職業農民、農業專業技術人才、農業幹部人才3支農村人才隊伍培養力度,發揮評價導向、激勵導向作用,引導人才紮根基層,助力脫貧攻堅。整合各類涉農教育培訓資源,健全農村人才培訓體系,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農民先進產業、技術培訓工程。在基層和艱苦地區建立一批專家服務基地,選派專業技術人才到服務基地培養鍛鍊,推進農業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改革,將基層服務經歷、貢獻和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考核指標,作為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必要條件。基層和艱苦地區公共服務事業單位急需的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承諾服務年限5年以上的,可直接考核聘用。實施農業幹部隊伍輪訓計劃,選拔一批優秀年輕幹部到基層和艱苦地區掛職鍛鍊。

14. 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養計劃。

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優化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成長環境,建立有利於企業家參與政府管理和社會治理等工作的渠道與機制。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人才中介機構和獵頭公司為企業精準獵挖一批高端人才。組織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到國內外知名企業、科研機構開展訪問研究、掛職實訓和聯合攻關,支持企業人才申報國家級、省級各類人才計劃(項目),對成功入選者給予適當獎勵。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內的高層次人才根據其對三亞地方財力貢獻給予獎勵,獎勵期限5年。選拔有行業代表性、有突出貢獻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作為市委聯繫服務重點專家,進一步營造尊重、關懷、寬容、支持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社會文化氛圍。

(三)加強創新載體建設和創業支持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發揮優勢,集聚創新要素”等重要指示,積極打造各類創新載體,切實加大創業支持力度,充分激發各類人才的創新創業創造活力。

15. 爭取國家級、省級創新機構在三亞落戶。

全力配合中央在三亞建設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條件平臺,推動國內知名高校和研究機構在三亞設立分支機構,在場所安排、團隊建設、經費支持、人才安居等方面採用“特事特辦、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形成有重點、全方位、長效性的支持機制。加快建設國家南繁科研育種基地、國家南繁實驗室、南繁科技城,建成集科研、生產、銷售、科技交流、成果轉化為一體的服務全國的“南繁硅谷”,打造國家熱帶農業科學中心、國家熱帶現代農業基地,爭取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落戶三亞。加強深海科學技術研究,完善提升深海科研基礎設施和條件平臺,打造國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積極推進深海技術國家實驗室、國家(三亞)深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引進國內海洋領域的優勢科研機構、高校、央企,共建海洋科技示範園、海洋信息處理基地、先進技術示範推廣基地,打造海洋科技中試基地和成果孵化轉化基地。

16.加強對外合作交流。

資助國際學術會議、專業論壇在三亞舉辦或永久落地,加快發展國際化新型智庫,充分挖掘清華三亞國際數學論壇、三亞國際旅遊智庫等國際性平臺人才資源,支持開展國際性學術交流活動,打造對外交流品牌項目。探索實施更加開放便利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綜合型(區域型)總部、高成長型總部和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落戶三亞,高標準打造中央商務區。支持創業平臺載體建設,推動國際知名或經國家備案的眾創空間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積極引進眾創聯盟、創業社區等新型孵化機構,提供一定年限的零租金創業場所或相應租金補貼。

17. 推動重點學科和實驗室建設。

支持市內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建設國家級、省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和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支持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在我市建立技術轉移轉化中心、中試與轉化基地、新型研發機構等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立空天海洋信息綜合服務平臺,推動遙感信息、通用航空等新興產業融合發展。建成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和優勢(特色、重點)專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等平臺的,市級財政參照省級經費資助額度給予1:1配套資助。

18. 大力集聚各類重點產業企業。

積極推動我市重點產業園區開發建設,通過綜合招商、項目帶動、團隊引進,大力集聚具有一定規模和良好成長性的企業,重點引進符合我市產業需求的高新技術企業。建立招商與招才並舉的工作機制,對屬於我市重點產業和領域的企業給予人才週轉房、融資擔保等方面的支持。深化與央企的科技合作,加快推進深海科技城、南繁科技城、遙感信息產業園、海棠灣信息產業園和高新技術產業園建設。大力發展新型金融業態,加快“三亞京東智谷小鎮”和“三亞亞太金融小鎮”建設,把三亞打造成“互聯網+”應用示範中心和現代服務業支撐中心。引導企業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符合、與國際接軌的用人制度。

19.支持國際人才離岸創新創業。

探索建立國際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在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與高校、企業、智庫、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合作建立離岸人才孵化器,鼓勵併購海外研發中心,就地開發利用國外先進技術和智力資源,分層分類做好國際人才離岸創新創業服務保障。

20. 鼓勵科技人員兼職或離崗創業。

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的前提下,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攻關,或兼職創辦企業,並按規定獲取收入。對離崗在市內轉化科技成果、創辦科技型企業的科研人員,可保留身份、人事關係、社會保險3年,支持高校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吸引有實踐經驗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兼職。積極解決市外事業單位來我市企業工作或創業的人員在保留事業單位人員身份、職稱評定等方面問題。

21. 加強科技創新和成果保護。

設立知識產權保護專門機構,為人才在專利申請、授權、保護、維權援助、運營轉化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務。對企業獲得的國內外專利,以及主導或參與創制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給予獎勵。探索推進知識產權證券化,完善知識產權信用擔保機制。

(四)全面提升人才服務保障水平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提升人才服務水平”重要指示,圍繞人才創新創業需求,加大優質公共服務供給,營造宜居宜業的人才環境。

22. 放開人才落戶限制。

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人才,可在我市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落戶。各類高層次人才、碩士畢業生、“雙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學歸國本科畢業生,以及擁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創新人才、產品符合重點產業支持方向的創業人才可在我市任一區或育才生態區落戶。

23.加強人才安居保障。

參照海南省《關於引進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導意見》,出臺《三亞市引進人才安居保障辦法(試行)》,明確《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發佈之後(即2018年5月13日之後)引進的人才安居保障待遇,其中,為經認定的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領軍人才分別提供建築面積不超過200、180、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全職工作滿5年由政府無償贈與80%產權,滿8年無償贈與100%產權;為經認定的50歲以下拔尖人才、其他類高層次人才提供每月3000-5000元住房租賃補貼或每年3.6-6萬元購房補貼;為40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畢業生、3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和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提供每月1500-2000元住房租賃補貼或每年1.8-2.4萬元購房補貼。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及以後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參照執行。住房租賃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個月,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年,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不得重複享受。加大人才週轉房建設和管理力度,按片區佈局建設1萬套人才週轉房,加強各類人才房的分配、管理和流轉工作。引進的各類人才自落戶之日起在購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24. 完善國際人才管理服務。

積極開展國際人才管理改革試點,放寬國際人才居留和出入境限制,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和港澳臺地區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在三亞工作的外籍華人可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探索構建與國際接軌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允許外籍和港澳臺地區技術技能人員按規定在三亞就業、永久居留。鼓勵在國內高校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生在三亞就業創業。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擴大高校留學生規模。建立吸引外國高科技人才的管理制度。開闢結匯換匯綠色通道,國(境)外人才在三亞的合法收入可匯至國(境)外。

25. 解決人才子女就學。

深化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大力引進市外優質教育資源,推進人大附中三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三亞附屬中學等學校建設,創辦一批具有三亞特色的國際學校,加快實現“一區一名校”的目標,提升基礎教育水平。出臺《三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保障辦法(試行)》,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的非本市戶籍子女在本市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學校,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待遇,其中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直系親屬申請入學的,可在全市範圍內自主擇校入讀。領軍以上層次人才子女戶籍轉入我市的,參加高考不受報考批次限制;其他高層次人才子女高中轉學的,按與原就讀學校等級相當的原則予以解決。高層次人才屬留學回國人員的,其隨歸子女如不屬歸僑或歸僑子女,在回國後2年內參加中考的,參照“三僑”子女入學規定予以照顧。

26. 解決人才配偶就業。

全職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配偶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的,對口安排相應工作;配偶為企業人員的,安排到企業工作;配偶未就業且符合崗位條件的,經考核安排到事業單位就業;其他未就業的,按我市社會平均工資一定比例發放生活補助,3年內為其繳納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

27.加強人才醫療保障。

大力引進優質醫療資源,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市人民醫院與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市婦幼保健院與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上海兒童醫學中心合作共建。深度推進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鼓勵發展商業補充保險。出臺《三亞市高層次人才醫療保障辦法(試行)》,經認定的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領軍人才可享受我市一級保健待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享受就醫“綠色通道”服務;拔尖人才可享受我市二級保健待遇;其他類高層次人才通過撥付醫療補助等方式享受相應醫療保障待遇。拔尖以上層次人才享受政府統一購買的商業健康團體保險。柔性引進的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領軍人才享受就醫“綠色通道”服務。提升醫療保障國際化水平,在我市三甲醫院為外籍高層次人才提供預約診療和外語服務,鼓勵具備條件的醫院開通國際門診。

28.健全人才服務和保障機制。

成立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小組,建立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使用、保障等工作協調機制,落實人才各項服務保障待遇。設立“三亞市人才服務中心”,打造集中受理人才落戶、安居、社保、子女入學、檔案託管、證照辦理、出入境等業務的“一站式”服務平臺,在重點單位及產業園區設立海外人才服務窗口。完善人才工作站服務網絡體系,引進國內外知名人才中介組織和服務機構提供多元化的人才服務。

29.完善人才評價和退出機制。

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突出市場評價和同行評價,對引進和培養支持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及團隊實行定期跟蹤考核,考核合格的繼續落實相關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相關待遇。

五、組織實施

30.強化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發揮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格局。整合人才工作相關機構和職責,組建市人才發展局,統籌推動全市人才發展。各區、各單位黨委(黨組)要牢固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意識,健全機構、配齊力量、完善機制,堅定自覺地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強化“一把手抓第一資源”的責任,在抓好普適性培養引進的同時,重點抓好關鍵少數,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31.狠抓工作落實。

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進行責任分工,協調推進有關工作。各區、各單位要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結合工作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或落實方案;要以問題為導向,狠抓任務落實,提升服務水平。設立人才培養專項基金和創業扶持專項基金,對各類人才進行培養激勵,對人才創辦的企業根據發展情況給予創業扶持。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要及時開展人才工作專項督查。相關措施與現有政策有重複、交叉的,按照從新、從高、從優、不重複的原則執行。

32.加強宣傳引導。

建設完善三亞人才網和三亞人才微信公眾號,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微信、微博等各類媒體,大力宣傳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人才戰略,及時發佈人才需求信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切實提升人才政策的知曉度、執行力和影響力,積極營造攬才、敬才、愛才、用才的良好社會環境,努力讓各類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為建設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做出三亞貢獻,為世界級濱海旅遊城市建設提供強大的人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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