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本應是
遵紀守法的模範
但有些幹部
競當起了領國家工資的“老賴”
對此,上杭法院敢於亮劍
堅決打擊拒執行為
執行“特區”
6月11日,上杭縣某鄉政府科級幹部林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上杭法院依法對其作出拘留15日的決定。
一名公職人員緣何成為“老賴”
到底是誠信的喪失還是……
請聽今日“杭法話執行”
我是你們的好朋友“杭小執”
案件由來
2016年,林某與郭某簽訂租車合同承租車輛,合同限期屆滿後,林某未按約支付租金及歸還承租車輛,郭某因此向上杭法院起訴,經審理,法院判決林某返還涉案車輛、支付相應租金及賠償租金損失。判決生效後,林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執行情況
執行立案後,上杭法院依法向林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敦促林某申報財產、及時履行,並多次到林某單位進行勸導,但林某置若罔聞。上杭法院依法將林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通報其單位領導及相關部門動員其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但林某仍不為所動。經查,林某除上述案件外,在上杭法院涉案共計16件,涉案金額高達477.68萬元,影響極其惡劣。6月11日,鑑於林某拒不執行,上杭法院決定對林某依法拘留15日。
杭小執快評
“老賴”破壞社會誠信,公職人員成“老賴”影響尤為惡劣,不僅是個人道德缺失,還影響公職人員的社會形象和公信力,破壞社會風氣,危害甚大。近年來,上杭法院動真格治理“公職老賴”,取得一定成效。
1
開展涉公職人員專項執行行動,去年以來共排查清理涉公職人員案件115件,達成和解分期履行或分期扣工資88件,履行完畢53件,執行到位200.71萬元。
2
加強公職人員失信懲戒,將涉公職人員名單依據《上杭縣聯合懲戒失信被執行人實施方案》通報縣委編辦、組織部等部門及所在單位,作為評優、評先、考核、晉職晉級的參考,截止目前共聯審代表、委員候選資格、黨員幹部晉職晉升、評先評優6533餘名,否決資格18人,促自動履行8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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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丨劉 帆
監製丨張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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