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北京協和醫院病歷複印全流程

1病歷打印/複印要求提供如下相關證明:

1.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持本人就診卡與有效身份證件。

1.2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持患者就診卡與其有效身份證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以及代理人與患者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和授權委託書。

2病歷打印/複印地點

2.1門(急)診病歷:門診樓8層門診病案科前臺

2.2住院病歷:內科樓一層住院處旁病案複印快遞處(所有科室的住院病歷均在此辦理)

3病歷打印/複印時間:工作日8:00-12:00,13:30-17:00

4病歷打印/複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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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死亡病案打印/複印的補充規定

5.1 申請人為死亡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及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公安機關出具)。

5.2 申請人為死亡者近親屬的,無法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時,可以提供死亡者有效身份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

5.3 患者在我院去世,申請人為死亡者近親屬的,當無法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或死亡者有效身份證明時,必須提供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及與死亡患者為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公安機關出具)。

5.4 患者在外院去世,申請人為死亡者近親屬的,當無法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或死亡者有效身份證明時,必須提供患者的死亡證明材料、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及死亡患者為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公安機關出具)。

5.5 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公安機關出具)。

5.6 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當無法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時,可以提供死亡者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5.7 患者在我院去世,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當無法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或死亡者有效身份證明時,必須提供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公安機關出具)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5.8患者在外院去世,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當無法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或死亡者有效身份證明時,必須提供患者的死亡證明材料、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公安機關出具)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說明:有效身份證明指:身份證、戶口簿等法定身份證明材料。

近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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