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知道,焚書是李斯倡議的,而為什麼李斯要倡議焚書呢?
焚書時已經是秦國統一後郡縣制實行第八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六國老氏族復辟浪潮正自兇猛,搏浪沙刺殺已過,博士儒生淳于越竟於此時,公然上書,提出廢除郡縣制,力行王道,恢復分封制,給皇家子弟封侯裂土的請求。
此時的秦國,已經七代實施商鞅變法時的縣制,並正式設立帝國郡縣制八年,累計實行縣制130餘年。
而此時的儒生公認老調重談,並大以為非其悖逆,其狂妄,其有違常理之幅度,擺明了其背後有強大的復辟力量推動,而且其力道之猛,可以想象。。
而李斯作為法家代表人物,又是郡縣制的發起者,同時位丞相。
李斯痛斥以古非今的論調,並揭露了儒家依附分封而存的立場,倡議焚燒除農家、醫家、墨家等實用之學和秦宮保留史書之外的“王道之書”、“春秋古籍”,並且禁止以私學非議朝政,這就是焚書的起因。
而坑儒,坑的並不是儒家子弟,而是極多的方士。而方士是什麼人?方士就是那些求神算命、長生不老的法師們。
其實,焚書過後兩年才發生了坑儒,當時方士盧生、候生等替秦始皇尋仙藥不得,為了彌補他們的無能,便開始詆譭秦始皇,說他“剛愎自用、以刑殺為威,貪於權勢,此不足以得仙藥也。”
方士頓時失去信任,於是秦開始由御史大夫全面考核!但方士如何經得起考核?難道真的有仙藥?真的有神蹟不成?
於是,便開始全面逮捕,小部分儒家,大部分方士;根據歷史的記載,460多人全部被坑。
但這並不能怪誰,因為當時以法治強盛,特別是以法滅治六國的秦國,觸法者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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