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過程中後悔了,能不能撤回?

如果說,在商標轉讓過程中後悔了,想取消商標轉讓,是否可行呢?商標轉讓能否撤銷?

根據當前相關規定,申請人在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裁定之前,從理論上講是可以撤回申請的。

受理轉讓申請後,商標局會在大在6個月左右的時間內核準商標轉讓,並下發《核准商標轉讓證明》。

商標轉讓過程中後悔了,能不能撤回?

在此期間,如果商標局收到撤回商標轉讓申請,並經過審定認為可以撤回申請的,商標局將會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對撤回意願予以確認,經轉讓人、受讓人確認撤回的,商標局對轉讓申請不予核准,即轉讓程序將會失效。

可一但商標轉讓撤回申請成功,商標評審程序就立刻結束,申請人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實與理由提出評審申請。

在這裡,商標圈需要提醒一下:商標轉讓的整個流程中,只有到商標局提交轉讓申請,通過核准之後,才是有效的,私下的都是無效的。

如果說商家互相之間通過私底下進行協商並達成商標轉讓,那就無所謂反悔不反悔了,淡然也不受法律保護,存在一定風險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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