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驛站」不支付撫養費可以到法院起訴嗎?

「法律驿站」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法律驿站」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在離婚的時候對於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數額等都進行了劃分,確定了雙方各自的責任。但是有些人卻遇到了離婚之後對方不支付撫養費的情況,影響到了自己的權益,不支付撫養費可以到法院起訴嗎?

「法律驿站」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遇到不支付撫養費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對方不支付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何起訴孩子的撫養費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要撫養費;

2、交到孩子父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3、等待開庭審理;

4、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如果對方不付撫養費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如果對方不付撫養費起訴到人民法院,法院是應當受理的,當判決生效後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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