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全款購別墅 兩年後被開發商以「合同無效」起訴

女子全款購別墅 兩年後被開發商以“合同無效”起訴

兩年前,陳女士一次性掏了166萬餘元,通過內部認購的方式買了西灃路的紫杉莊園一套240平方米房屋。但如今,開發商以當時沒有預售許可證為由,將她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內部認購合同無效。該案昨日在蓮湖區法院開庭。

付全款享受7折優惠 一次性支付166萬

2016年8月9日,陳女士與西安聞天科技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聞天公司)簽訂《紫杉莊園內部認購合同》,以內部員工的優惠價全款購買了紫杉莊園一套240平方米的房屋,打7折後認購總價為166萬餘元,隨後,聞天公司出具了“購房款”收據。

今年2月,聞天公司將陳女士起訴至蓮湖區法院,請求確認雙方簽訂的內部認購合同無效,由陳女士承擔全部訴訟費。

聞天公司的理由是,在簽訂合同時,原被告雙方均明知聞天公司開發建設的紫杉莊園項目沒有預售許可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及《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無效合同。

該公司在起訴中稱,該公司多次通過電話、函件等形式通知被告陳女士該合同將做無效合同處理,並提出了處理方案,但被告一直未予回應,導致該無效合同問題一直無法得以妥善解決。“為了避免雙方損失繼續擴大,原告迫於無奈”,提起訴訟。

認購者:當時售價8000現在估計2.5萬

在昨日庭審中,陳女士答辯認為,認購合同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實質要件,且已實際履行,應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在《認購合同》中約定了出售房屋的名稱、位置,面積,價款和付款方式等,已具備房屋買賣合同的實質要件,對房屋進行買賣交易的意思表示清楚一致,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合同已成立,應受法律保護。”

女子全款購別墅 兩年後被開發商以“合同無效”起訴

對開發商主張的無效合同的說法,陳女士也不認同。她認為該合同沒有違反效力性強制規定,是有效的。同時,開發商主張合同無效也不符合民事行為中應當遵守的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公正原則,“意圖謀取不當利益”。

她說,6月8日,該合同房產項目已取得預售證,但取得預售證的時間及本案的啟動時間完全由聞天公司掌握,而本案合同是可以進行效力補正的附生效條件合同,“從目前看完全可以繼續履行、所附條件完全已經成就,不應根據原告的起訴時間決定合同效力,請求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據陳女士說,她簽訂合同時的售價是每平方米8000元,不完全測算,現在房價每平方米2.5萬元,她認為這是開發商不願履行合同的原因。

上月開發商已取得預售證 案件將擇日宣判

昨日庭審中,原告方代理律師提到,長安區房管局曾經對聞天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書,因為沒有取得預售證,要求開發商停止銷售,並對無證銷售的房屋進行清退。

被告代理律師指出,原告所說行政處罰時間是2016年8月9日,而此時也是陳女士簽訂認購合同的時間,開發商明知限令還是繼續簽訂協議。另外,聞天公司曾向房管局解釋不辦預售證是因為沒有資金交相關配套費,但是跟陳女士一樣籤認購協議付全款買房的有12戶,完全有資金去交配套費,是故意拖延辦理預售證。之後開發商去辦預售證也沒有申請這12套,房管局沒有受理,要求所有房屋都一起辦理,今年6月8日,全部134套一次性取得預售證。

對於為何不一起申請所有房屋的預售證,原告代理律師稱,去辦理預售證時,已提起訴訟,因為包括陳女士所購房屋在內的12套房屋屬於涉案房屋,才沒有一起申請。

該案法庭將擇日宣判。

原標題:全款認購別墅兩年開發商說合同無效 該案昨日一審開庭

責任編輯: 錢珏曉_NBJ10675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