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劳动法规定工作八小时包含午休时间吗?

在我国,工时分成三种: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以及不定时工时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实施的是第一者,也即“标准工时”。后两者均可列为特殊工时。没有猜错的话,题主应该就是在实施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工作的。

在标准工时制度下,《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劳动法:劳动法规定工作八小时包含午休时间吗?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虽然劳动法中没有明确界定,中午午休的时间能不能列入“八小时”。

但是我们现在可以引入一个“工作空间”的概念。在一般的用人单位里,在没有报备的情况下,员工在工作时间是不可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的,也即员工的“空间自由”是受到限制的。而中午午休,用人单位并没有对员工做出任何的“空间”限制。午休时间员工完全可以休息,外出,且并未给用人单位付出任何劳动。

因此,在标准工时下,中午午休的时间是不应计入每天的“八小时”内的。

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8小时是否包含午休,用人单位有权在规章制度中制定8小时是否含休息时间,可包含在内或在外。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46号1995年3月 25日修订)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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