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徵收房地產稅的地方,房價一定會出泡沫?

不徵收房地產稅的地方,房價一定會出泡沫?

樊綱談及當下調控政策表示:他贊同對樓市採取短期的調控政策,但不贊同採用限價的辦法,因為這意味著徹底否定市場的定價機制。他認為,徵收房地產稅的地方,房價未必就沒有泡沫;但不徵收房地產稅的地方,房價一定會出泡沫。(21世紀經濟報道)

說這話的可不是一般人。按照搜狗百科的介紹,樊綱現任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改革研究基金會理事長,國民經濟研究所所長,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院長。2015年06月15日,經國務院批准,任命樊綱為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

顯然,樊綱教授位高權重話語權自是強勢。不過,對教授的這番言論,我卻不以為然。

如果說,教授是為了國內出臺房地產稅造勢,這沒有啥說的。房價有泡沫,這不是好事。本來房價就已經很高了,再加上泡沫的話,不就高的無法讓普通人接受了嗎?而高的房價,尤其是遠遠超出普通人收入承受能力的房價,對社會影響那是相當的大。

高的房價,正如樊綱教授所說的那樣,需要“六個錢包”來支撐。而這樣以來,就將嚴重的透支了社會的購買力,讓“六個錢包”的主人缺乏養老治病的保障,其社會後果有點不堪。如此以來,必須對房價要“控制”。

怎麼“控制”啦?樊綱教授的觀點很有道理,不應該用“限價”的辦法。畢竟,這種人為的限制商品房的價格,明顯的就是違背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規則,也就是徹底的否定了市場的定價機制。

但是,接下來樊綱教授說,徵收房地產稅的地方,房價未必有泡沫,而不徵收房地產稅的地方,房價一定會出泡沫,這就未必了。

世界上徵收房地產稅的前提,就是房地產是私人所有的。而我國啦?用任大炮先生的話來說,就是徵收房地產稅在我國缺少法理基礎。就是要徵收,起碼也要將相關的稅費降下來。當然了,至於是否真正的解決房地產私有問題,這是另一回事。要知道,當年82憲法一句話“公有”時,也沒有遇到任何異議。房地產是否私有或者有時間限制的公有,都不存在會“制約”房地產稅出臺的條件。

徵收房地產稅的地方,房價是否有泡沫,這都是次要問題了。高房價低房價,其關鍵在於供需關係。商品房的供給與需求,才是決定房價的前提,而當我國因為土地財政的緣故,政府有意識的“控制”土地供給時,也就直接“控制”了商品房的供給。到此,商品房的需求就看人們對房子的需要了。

不徵收房地產稅的地方,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算是減少了人們持有房地產的“成本”,但是,房價是否一定會出泡沫,這到未必。前面說了,決定房價高低的重要因素是供給,這方面在我國是政府在“控制”。而決定房價的另一個因素的需求端,在我國的當下卻有著特殊性。

特殊性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人們對城市或者說大城市的商品房需求是持續增加的,其二是我國M2增加遠超GDP增速的情況下,相比較而言,商品的保值與增值的效應非常的明顯。對我國絕大多數人來說,除過商品房“踏實”以外,其它所有的理財存款證券市場都充滿了風險與“坑”,有且只有商品房從1998年至今,都是處於增值的狀態。

如此,就是說,我國房價高,其中的泡沫就是多發的貨幣和保值的需求。商品還是這些商品,可是貨幣多了,不漲價咋辦呢?而且我國有意識的控制土地的供給,商品房需求多,又能保值,自然就是房價猛漲了。猛漲的房價,肯定會有不小的泡沫,只是這個泡沫與是否徵收房地產稅有啥關係呢?

沒有啥關係嘛。高漲的房價與是否徵收房地產稅沒有必然的關係,相反,在刺激經濟不斷貨幣“放水”的情況下,即就是徵收房地產稅,房價依然還會猛漲的,此時房價中的泡沫並不會因為徵收了房地產稅而被擠出。

房地產稅可在一定程度上調節樓市的供需關係,是肯定要實施的,樊綱教授直言。肯定要實施,那就實施吧,政府要徵收房地產稅,我們也只能抱怨幾句,還能有啥“反對”的方式呢?顯然,樊綱教授為徵收房地產稅搖旗吶喊,這才是其如此言說的真實目的。樓市的供求關係,在當下的現實中,房地產稅根本不會有多大影響的。有人指望著通過房地產稅降低房價,那只是“做夢”而已。

存款縮水嚴重,趕不上CPI;理財吧,各種陷阱太多,尤其是P2P處處炸雷,人們的血汗錢打水漂連聲音都沒有;買房吧,湊首付艱難,而還房貸成為“房奴”,更是隻能“壓縮”內需了。於是,不管是否徵收房地產稅,不敢說其它吧,我國3億多“中產”肯定只能是繼續寄希望與商品房了。強大的需求之下,房價的泡沫只能是繼續膨脹了。

其實,樊綱教授之類真的沒有必要從理論上論證房地產稅了。只要政府需要那就直接開徵吧,現行的體制完全能夠保證這樣的措施無往而不利的。只是很多時候,我到很想弱弱的追問一句,為啥要徵收房地產稅呢? 徵收房地產稅可以減少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這樣的說辭也太勉強了吧。那就直說吧,如今除過商品房之外,哪裡還能有如此豐厚的“羊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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