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2018年公共保障房實物配租家庭換房通知來啦!一年僅此一次

近日,石家莊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上發佈了《關於開展市區2018年公共保障房實物配租家庭換房工作的通知

》,通知說明,7月25日至8月6日期間可申請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裡對換房條件和程序做了詳細說明。

石家莊2018年公共保障房實物配租家庭換房通知來啦!一年僅此一次

一、換房原則

遵循自主自願、自行協商、主動申請、責任自負、互不經濟補償的原則。

二、申請時間

7月25日至8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換房條件

(一)具有住房保障資格,辦理了完整的入住手續並實際入住,已簽訂《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

(二)申請人所居住房屋租金繳納正常,沒有欠費情況。

(三)同一家庭類型之間可以互換,不同家庭類型居住住房均為集中建設的保障房小區(安苑小區、趙苑小區、珍集嘉苑、全城綠洲、秀河小區、秀玉小區、安華家園、尚達家園、建華家園、仁華家園、民華家園、福華家園、和華家園、盛和苑、安和苑1、2、3號樓、南和苑、東安小區、紅河小區、依水佳苑、談安小區1-6號樓、文河小區)的,也可以互換。

(四)具有換房意願的保障家庭(以下簡稱換房家庭)的目標房源月市場租金,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

(五)申請家庭人口數和目標保障房面積相匹配: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的,只允許互換面積60平方米以下房屋;家庭人口3人的,只允許互換面積80平方米以下房屋。

(六)每個保障家庭每年允許換房一次,且必須遵守公共保障房管理規定,履行合同約定。

(七)換房家庭租住房屋有配套地下室的,須同時調換。

四、換房程序

(一)發佈信息。換房家庭可自行登錄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共保障房換房平臺”發佈換房信息或通過其他途徑自行尋找換房對象,雙方達成換房意向,並相互確認。

(二)開具《誠信證明》。換房家庭達成意向後,換房雙方到租住小區的管理單位開具《誠信證明》,領取並填寫《公共保障房換房申請表》一式三份。

(三)提出申請。換房家庭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複印件)、《誠信證明》和《公共保障房換房申請表》到申請地的區級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四)查驗房屋。審核通過的家庭持《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到管理單位查驗房屋,並填寫《房屋查驗結果》,明確房屋狀態。

(五)辦理入住手續。換房家庭在《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規定時間內,交回原《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並結清費用;持費用結清材料與換房小區管理單位重新簽訂《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辦理入住手續。

(六)費用繳納。換房家庭按照《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規定繳納租金及有關費用。

(七)未按規定時間辦理入住手續的保障家庭,其《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自動失效。

五、特別提醒

保障房互換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收取費用及其他經濟補償行為都是違規的。各級住房部門一經發現,取消雙方保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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