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病人的输血管该不该换?

连续输血,输血管是否需要更换?

这个病人的输血管该不该换?

病例

@王梓:今天看到一个病例,有一消化道穿孔出血的病人,行胃镜检下止血术,因贫血 HB54 g/L,术后回病房输血同型浓缩红细胞与 400 mL 血浆。

但护士输注浓缩红后不更换输血管,只行生理盐水冲管后即接着进行血浆输入,被一实习医生发现要求护士更换输过浓缩红细胞后的输血管。

但护士不配合,次日晚上患者呕吐大量血性胃内容物,鲜红,不凝,查 DIC,3P(阴性),PT20.5,APTT39.7。

实习医生发现冲管后输血管道滤网处仍有上一袋浓缩红残留并已形成凝块,输血管前端也有血性残留(实习医生个人认为此管应该没完全冲干净)。

所以实习医生转告值班医生,值班医生也发现滤网处有血凝块,要求暂停输血并更换输血管,但当班护士不同意(不知道是否值班医生是个小年轻还是当班护士特别忙),护士后来并不执行值班医生这个医嘱。

第二日,患者还是因为不明原因消化道大出血离世。(病例来源:丁香园护理专业论坛)

问题来啦!连续输血,输血管是否需要更换?

这个病人的输血管该不该换?

点评

这个案例很好,为我们护理人员提供了一个执行规范与临床抉择的现实命题。

案例中,第一袋浓缩红细胞输完后,值班护士按照输血规范,用生理盐水进行冲管后,接着用这条输血管,又开始输 400 mL 的血浆。

期间,实习医生和值班医生发现正在使用中的输血器滤网处有血凝块,并提出异议,要求护士更换输血器,但护士并未理会这个建议,并继续使用这个输血器。

之后,患者第二日因为不明原因消化道大出血离世。

虽然,患者死因并不能与护士没换输血管的直接挂钩,但实习医生和值班医生的建议,还是有道理,有值得值班护士关注的现实意义。

你也可以这样说,医生们又没下医嘱,只不过是口头说说,顶多也就是一个建议,你也可以说这是口头医嘱,但非抢救时,我们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

不换!换输血器与患者死亡的最终结局之间没有直接证据,病例汇报不完整!原发病是什么?干预治疗是否到位?病情监测是否完整?需要医生们反思的地方更多。

我认真执行护理核心制度,怎么了?我又没错?我也有证据!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对冲管和换管是如何规定的?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十二条: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由此可得:没有特殊情况,不需换输血器。这就是案例中,那个值班护士不予理睬医生建议的主要原因。

但是,凡事就有例外。

如果继续输注另一批号的同型浓缩红呢?

如果患者是大量输血后,重新配血的同型浓缩红细呢?

如果患者是过敏体质或因过敏性休克导致的 DIC 而要输注血液成份呢?

如果患者是不明原因出血(非 DIC)的患者呢?

美国输液治疗实践标准关于输血管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这个病人的输血管该不该换?

美国静脉输液护理学会制定输液治疗实践标准:

1、应在输完一单位后或每隔 4 小时更换一次输血装置。如果超过 1 个单位的全血在 4 h 内输完,那么该输液器可使用 4 h。

2、一个单位的全血/成分血应在 4 h 内输完,当需要缓慢输入 1 个单位的血液或血液制品时,可考虑让血库将一个单位的红细胞或全血分装成较小的等分便于输血。

案例中,虽然该病例并没有充分证据指向因不更换输血管而导致患者最终转归,但该护士却因为不执行医嘱而受处罚。

所以无论是否输血规范是怎么规定的,有医嘱,只要该医嘱不属于危害患者行为或属于非医疗行为,护士都应该严格执行,不应该以忙或者平时常规不用这样做而不作为。

更不能因之引发医护矛盾,破坏医护关系的和谐。

美国输液治疗护理协会的标准是输血 4 小时一换,或一个单位的血制品一换,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严格意义上来说,临床输血,护理人员不能死板教条,搞教条主义,有些特殊情况下,输血管该换还是要换的。

这个病人的输血管该不该换?

临床建议:

1、输血时冲管则充分冲干净。

2、输血冲管冲洗后不能有可见血液残留,如有残留,建议更换输血管。

3、大量输血过程中,建议 4 h 以上时或输入不同供血者血液时,为安全起见,还是要更换输血管为上。

临床还有哪些情况下需要考虑更换输血管?

1、对于长时间输注血液制品的管道,尤其对于大量输血后重新抽血配型的血液制品,建议更换输血管。

2、输血过程中输血管冲不净,有肉眼可见凝血块等异常以更换输血管为宜。

3、发生了输血不良反应。不仅要及时更换输血管,对换下来的输血管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封存,以有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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