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风采」执行先锋——郭云斌

城子河法院执行局的郭云斌,是响当当的执行力量骨干。郭云斌在法院工作十多年了,先后在立案庭、刑庭、民一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工作过。无论在任何部门任职,“尽忠职守”都是对他最好的评价。

2004年8月,因为基层法庭人员少,郭云斌调到到东海法庭任法官助理。法庭在当时来说是办公条件十分艰苦,只有三名干警,一位庭长、一位法官助理、一位书记员。虽然他任的是法官助理,但由于人员少,他的工作包括了:送达法律文书、庭审记录、协助庭长调解案件、执行案件、案卷归档等等。除去案卷归档,几乎所有工作都是从头学起,凭着其自己的努力、摸索,成了一个真正的多面手,并且兢兢业业,毫无怨言。四年的基层法庭工作,积累了郭云斌同志丰富的工作经验。

「执行风采」执行先锋——郭云斌

2015年9月,是城子河法院执行工作困难重重的一年,郭云斌临危受命,又被调回执行局,协助执行局长负责执行局日常工作。在执行局除了需要完成执行员应做的执行工作之外,还肩负着清理旧存案件、问题案件、执行信访工作。因为执行局人员严重不足,他除了办理案件、约谈当事人、财产查控、文书送达、案件整理归档等,全部都亲力亲为。2015年11月,他因为劳累身患重病,但他还是坚持工作,不肯休息,直到病倒在工作岗位上,被同事们送到医院,后因病情严重被转送至哈尔滨进行手术治疗。术后,他在身体没有完全康复的情况下,就回到院里重新投入了工作。工作中,他经常加班加点,放弃个人休息时间,完全不顾大病初愈,全力奋战在执行第一线。他认为,只有忙碌才是法院的生活节奏,外出执行是常态化工作,法院是最合适的修炼之所,他把自己当成一个执行的新人,在执行的岗位上“磨砺进步”。

前不久,经他办理的一个难啃案件又被攻破了,案件申请人初某受雇于某公司井下作业,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其在2014年8月19日下班途中受伤,经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作出工伤认定,某公司赔偿初某各项损失24.8万元,某公司在接到仲裁裁决后一直未履行,2018年1月3日初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通过梳理某公司的财产情况,发现某公司名下有车辆并且在哈尔滨银行有账户,往来流水频繁,遂依法冻结该公司帐户。初某不同意用财产抵顶,只要求金钱履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通过他大量执行侦破发现某公司有到期债权10万元,立即将钱款扣划回来,及时发放给初某,案件得以执结。

郭云斌同志总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来执行局就要准备吃苦,加班那叫家常便饭”。执行局的大事小情无不在其心中,凭借自己多年的执行办案经验,郭云斌同志成功执结了许多难啃的骨头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这就是郭云斌同志,为了执行事业,不怕艰难险阻,一件件执行难案得以圆满执结,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征途中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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