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新規重磅面世,百萬億銀行理財資金何去何從?

7月20日,銀保監會就《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銀行理財新規”)公開徵求意見。

這意味著,數百萬億銀行理財業務將迎來新一輪監管與業務調整。

銀行理財新規重磅面世,百萬億銀行理財資金何去何從?

那麼,未來銀行理財業務相比以往會出現哪些變化,銀行對資管新規放寬過渡期限與部分產品投資範疇放寬的訴求是否實現,未來銀行資管理財產品將有哪些新的創新與投資規範流程,本期海銀視角結合多家財經媒體與專業資管機構人士的解讀,進行全方位的剖析。

比市場預期更寬鬆 私募能否參與銀行理財投顧依然存疑

無可否認,在眾多銀行與業界人士的呼籲下,銀行理財新規的部分條款要比以前市場傳聞的有所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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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具體表現在5個層面:

01

將單隻公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單隻私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與4月底發佈的《資管新規》保持一致,但約束了互聯網、電子化代銷發行空間,即銀行理財只能通過本行渠道(含營業網點和電子渠道)銷售理財產品,且首次必須“雙錄”。

02

設立截至2020年的過渡期給予銀行穩妥有序處理的空間

按照銀行理財新規要求,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存量理財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

在過渡期安排方面,理財新規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要求銀行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財業務整改計劃,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經董事長籤批後,報監管部門認可。監管部門監督指導各行實施整改計劃,對於提前完成整改的銀行,給予適當監管激勵。

一旦過渡期結束,對於因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經報監管部門同意,商業銀行可以採取適當安排,穩妥有序處理。

在業界人士看來,這項條款相比此前一刀切式的過度期安排要寬鬆不少,比如銀行理財資金對接的產業基金不少投資項目的以股權投資名義出現,若不能按期回表,可以通過其他產品接續,或考慮讓銀行資管子公司接盤。另外,自主有序整改相比此前傳聞每年壓縮1/3非標要靈活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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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理財產品買理財產品的嵌套模式很可能將終結

按照銀行理財新規要求,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於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或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發行的次級檔信貸資產支持證券。

04

理財產品類型重新劃分

即銀行理財新規所指的理財產品明確為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保證收益型和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應當按照結構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管理。

其區別在於,結構性存款應當納入商業銀行表內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納入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的繳納範圍,相關資產應當計提資本和撥備。

不過,銀行公募理財產品能否投資股票,還待明確。此前,僅高淨值的私人銀行客戶可購買投資於股市的理財產品,普通客戶無法購買。按照當前銀行理財新規要求,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可以投資在交易所市場發行的企業資產支持證券、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其他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等,這給銀行公募理財產品投資A股預留了一定空間,但具體操作規範還需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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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理財新規的投顧機構資質從嚴界定

具體而言,銀行理財新規明確要求理財產品所投資資管產品的發行機構、受託投資機構和投資顧問為持牌金融機構。

這裡存在著一個巨大爭議,即持牌金融機構是否包括私募投資基金等備案管理的機構。

海銀視角多方瞭解到,按照目前監管要求,持牌金融機構主要是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也包括持牌的私募機構,比如券商子公司、基金子公司等。考慮當前和未來市場發展需要,預留的空間是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即銀行的債轉股實施機構的附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可能納入其中。

因此,當前可以成為銀行理財產品投顧機構的持牌金融機構,應該不包括私募非持牌金融機構。

但理財新規為未來市場發展預留了空間,監管沒有一刀切把門關死,估計留待後續進一步明確。

此外,關於理財產品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開戶問題,銀保監會有關人士表示,這不是監管政策的問題,而是技術問題。目前,相關規範正在討論研究中,下一步的方向是直接開戶。

這裡還需要關注的是,關於“非標債權”的定義,央行正在匯同有關部門制定詳細規則,理財對非標的投資範圍也要符合這個規則。在新的規則出臺之前,關於非標的定義暫時按照原銀監會“8號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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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債權類資產,資管新規將其劃分為標準化債券類資產、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究竟哪些資產算作標準還是非標,具體認定規則仍需要明確。

當前按照銀監會2013年3月發佈的《關於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條款,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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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海銀視角還專門梳理了財經媒體與資管業界最關注的《銀行理財新規》三大亮點:

01

公募產品可投部分非標

按照《資管新規》第十條的規定,公募資產管理產品除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和上市交易的股票,還可以適當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但應當符合《指導意見》關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要求。

事實上,銀行理財投資非標資產的關鍵問題,不在於估值(明確可以採用成本攤餘法計量),也不在於額度管控,而在於資管新規作為框架性文件,已經嚴格限制了期限錯配玩法。在這個前提下,如何適度放鬆對非標的管控、有序推動企業去槓桿,是銀行關心的關鍵問題。

具體而言,當前銀行新的理財產品投資非標資產的,備案時必須明確為私募類型產品,公募產品即使期限匹配也不予通過備案。在期限錯配要求的大框架下,能夠對非標投資放鬆的口子就在銀行公募產品,若能放開投資“非標”,將向企業釋放一定流動性。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公募理財產品可以投資非標,並非所謂的“新”放鬆,公募基金的規定本來就是可以“投資流動性受限資產”,但比例受到限制。

《資管新規》要求投資非標而且期限不錯配、有比例限制,相關要求是高於目前監管對公募基金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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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老產品可投部分新資產

過渡期內,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投資新資產,優先滿足國家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續建項目以及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但老產品的整體規模應當控制在《指導意見》發佈前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內,且所投資新資產的到期日不得晚於2020年底。

其出臺背景是,此前政策規定是為了順利完成過渡,老產品可以繼續投資老資產,但是對於老產品能否投資新資產沒有明確,現在考慮到市場需要擴大融資渠道,執行通知明確允許老產品投資部分新資產。

有資深銀行資管人士指出,《指導意見》印發兩個月以來,符合監管規定的產品發行規模和增速不達預期。以銀行為例,資管部門可能做好了準備,但渠道和客戶部門可能沒有做好準備;或總行做好了準備,分支機構還沒有做好準備。因此,如果一刀切地要求老產品不得投資新資產,反而可能影響資管新規的順利過渡。

這意味著,原來行業擔心的是銀行理財老產品壓降速度太快,新產品的發行速度跟不上,或者老百姓接受有個過程。從執行通知內容分析,監管部門對定期開放式債券產品、貨幣類理財估值方式進一步明確,相對可以比較好地平衡老產品的壓降速度和新產品的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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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過渡期產品回表的資本補充

過渡期內,對於封閉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開放式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並持有到期的債券,可使用攤餘成本計量,但定期開放式產品持有資產組合的久期不得長於封閉期的1.5倍;銀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暫參照貨幣市場基金的“攤餘成本+影子定價”方法進行估值。

海銀視角瞭解到,單錢貨幣基金是採用攤餘成本法計量,考慮到監管一致性,銀行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可以參照貨幣基金,實行攤餘成本法,6個月以上的定期開放型理財產品也可以實行攤餘成本法。

也有媒體指出,定期開放型理財產品為銀行理財資金池類產品改造的主要出路,投資者會天然與資金池報價類產品比較,定期開放申贖意味著產品需定期公佈淨值。若使用市值法,會造成投資者的申購成本和持有收益隨市場波動而波動,由於定開產品是信用債重要投資主體,一旦出現淨值大幅波動,投資人大量贖回,會帶來信用債市場的拋售壓力,導致債市動盪。

此外,對於通過各種措施確實難以消化、需要回表的存量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在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時,合理調整有關參數,發揮其逆週期調節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表外資產回表。支持有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回表需求的銀行發行二級資本債補充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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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要求資產回表若不能在2020年前一次性回表,必須逐年分批次進行,這對銀行貸款規模、資本波動會帶來一定的影響。

海銀視角瞭解到,當前資產回表進程並不令人滿意。表內信貸難以承接表外融資的局面仍在繼續,大部分表外融資需求難以向表內轉移,是拖累社會融資規模持續低位徘徊的主因。

按照原來資管新規的規定,各家銀行均有在過渡期內無法自然到期的產品,尤其是一些長期限股權類產品和投向特殊行業的產品。這部分產品期限很長並且難以通過回表或者其他渠道化解。此次銀行理財新規對這類產品的回表問題留出相對寬鬆的解決空間,可以說是有益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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