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溪:「房貸」帳戶被凍結 「老賴」迫於壓力忙和解

蘆溪法院網訊 “陳總,法院來人把你還房貸的賬戶凍了,出什麼事了?”聽到銀行工作人員打來電話後,被執行人陳某一下子大驚失色。7月23日,陳某主動來到蘆溪縣人民法院還款5萬元,並就餘款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胡某與陳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開庭審理,判決被告陳某於判決生效後三日內給付胡某借款本金10萬元及利息。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向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並迅速對陳某的財產進行查詢。通過查詢發現,被執行人陳某名下有一套商品房,是不久前貸款購買的,於是執行法官迅速將房子查封,並將其每月歸還貸款的帳戶進行凍結。

果不其然,就過了半個月,陳某便主動來到法院找到執行法官,要求履行義務。他告訴執行法官:“房子是我給兒子買來結婚的,現在法院查封了房子,凍結了還款帳戶,銀行打電話來催收房款,我和兒子因為此事還吵了一架,現在我是內外不是人了。”對此,執行法官告訴陳某:“凍結只是強制執行措施的一種,如果不守誠信,不遵守法律,你將會面對更嚴重的法律後果。”最終,陳某還清了所有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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