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衆號「大戰」視覺中國:創作者爲何要爲難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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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本文由航通社首發於【航通社】a.com,原創文章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航通社(ID:lifeissohappy)微博@lishuhang

在經緯創投張穎忍無可忍,痛批中國最大的版權圖片庫視覺中國的“撈錢模式”之後,視覺中國負責人接受了採訪,基本上可以算是官方回應。

當然,這種回應當中的很多措辭並未即刻獲得輿論的認可,如“訴訟維權不是我們的商業模式”“說視覺中國是‘釣魚執法’有失偏頗”,也讓一部分“深受其害”的公眾號作者,美編,淘寶店主等覺得咽不下一口氣。

視覺中國從事的是版權維護和管理的行業。版權制度的出現,是為了保護知識產權,讓創作者能夠得到相關的權益保障。其實,有時候受到“侵權告知”困擾最深的網站編輯和公眾號作者,同樣也屬於創作者的群體,同樣為了自己作品被大量抄襲或“洗稿”而心煩。

但是,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創作者和創作者之間並不能取得一定的互相理解,而是劍拔弩張,怨聲載道呢?

在此,航通社想簡單總結一下視覺中國在維權過程中被人詬病的幾個重大問題。

視覺中國作為國內資格最老的正版圖片庫之一,已經開發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版權查詢和追溯的系統,翻閱他們之前一些勝訴的法院判決書都可以發現,具體到何年何月何日的某張照片,是侵犯了哪一位攝影師的什麼作品的權益,可以查得一清二楚。

視覺中國創始人柴繼軍在回應張穎微博的採訪中也提到:

“2016年,我們率先在行業內研發了‘鷹眼’——圖片版權追蹤系統,基於大規模分佈式爬蟲系統,通過採集網絡圖片,配合AI圖像特徵變換算法,提取數十維圖片特徵,構建視覺搜索系統,以追蹤網絡上的版權圖片使用情況。”

( https://mp.weixin.qq.com/s/pMjJ_NmnLJqVOe1pSmUfUA )

然而,作為終端的最終用戶,如果試圖通過搜索引擎找圖,或者手中握有一張圖片,卻無法確認其版權歸屬,拿不準能不能用的話,卻不能同等地通過這個“鷹眼”圖片版權追蹤系統,瞭解到該圖片是否會侵權。

在視覺中國的所有維權過程當中,確實有一些情況屬於主觀故意,但更多人收到維權威脅的時候,會驚覺這只是自己的無心之失,甚至有時會覺得只要刪除照片就可以,不需要補交賠償。

造成這種認知誤差的原因,可能包含用戶法律意識的缺乏,但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在於,這些用戶在蒐集圖片的時候,並沒有及時的得到足夠的警示。

相信如果在他們找到某張照片的時候,就提示來源是屬於什麼地方,特別是這張照片的價值是多少,那麼很多侵權的糾紛是原本可以避免的。

不過如果真的這樣提示了,當然就會打消一部分用戶使用版權圖片的積極性。當他們在搜索引擎或其他渠道受到明確告知的時候,就可能會棄用版權圖片,轉而去沒有版權的地方搜索圖片。由此,可能給攝影師和企業帶來的收入就會下降。

不知是不是要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視覺中國並未將這套“鷹眼”系統應用於普通網民可以輕鬆接觸到的搜索引擎等地,導致外部用戶難以確認手中圖片的版權歸屬。因此,就更容易出現一些用戶只是簡單搜索,查不到該圖片是來自視覺中國的明顯證據,就放心使用,結果中招的問題。這就是批評聲中所謂“釣魚執法”的來源。

航通社帶大家來做一個實驗。先搜索“視覺中國供圖”關鍵字,找到一個媒體網頁,其中使用了一張有版權的漫畫圖片。

(http://edu.cnr.cn/list/20170725/t20170725_523866619.shtml )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使用百度“以圖搜圖”功能,並不能確認該圖片的合理歸屬: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換用搜狗——我們要表揚一下搜狗,它直接說這張圖片的標題就是“視覺中國”——而不是“假期生活”之類的——因為這是一個沒有標題的漫畫,搜索引擎不能解讀漫畫的含義。這個警告對於已經見證了視覺中國威力的人們而言,似乎已經夠用了。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根據視覺中國投資者關係頁面公告,視覺中國已經先後和百度、360、搜狗、阿里大文娛(持有神馬搜索)簽署合作協議,而這些大同小異的協議中,都允許搜索引擎收錄視覺中國的全量版權圖片,並設立視覺中國圖片專區。

因此,如果我們搜索的圖片是有版權的,那麼不管是以搜索引擎自身開發的“以圖搜圖”技術,還是以視覺中國的“鷹眼”系統,理想狀態下,我們都會在搜索頁直接得到通知,甚至可以當即掃碼下單。

然而,實際情況卻很可能是——假如你用了百度——你沒有找到圖片屬於視覺中國的明確證據,用在了自己的公眾號文章裡,結果不知某天就收到一封律師函。

好吧,谷歌也沒完全解決這個以圖搜圖找來源的問題,也許我們有點苛求了。但是如果我們拿著一張圖片去視覺中國自己的網站查找,能不能找到呢?

恰好,視覺中國官網提供“以圖搜圖”功能。我們還是用上面這張圖做測試: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打馬賽克打到手抽筋的航通社,並沒有在70條相似圖片結果中找到一模一樣的原圖。

這並不意味著“以圖搜圖”功能毫無用處。航通社根據一份法院判決書中提到的圖片信息,在GettyImages網站檢索到相關圖片(帶有水印),通過搜索引擎的“以圖搜圖”功能,找到無水印的圖片,再將這些圖片放到視覺中國“以圖搜圖”查找,均可以發現完全準確的原圖。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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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搜索結果準確也許僅僅因為這些圖片被流傳得太廣泛,以至於機器學習的效果更好。如果採用普通用戶不掌握的其他輔助檢測手段,查出侵權行為,道理也在視覺中國一方。

在對外開放提供的檢測渠道,並不能100%確認每一張圖片的歸屬時,最終用戶自然不敢僅憑在官網一個簡單的查詢,就斷定這張圖片能不能用。

要解決人們的疑慮,除非視覺中國官方能聲明,對於官網查不到是否侵權的圖片,用戶一旦非故意地誤用,可以免責。

2 | 查到不合作的侵權者,就把你當殺父仇人

不管怎麼樣,現在假設你有一個地方用到了視覺中國的圖片沒交錢,被他們抓到了。道理在他那,按說要殺要剮應該任君處置,自己乖乖認栽。

可能是視覺中國同仁通過與國內版權意識淡漠的廣大人群的長期鬥爭,培養了深厚的階級仇恨,他們對抓到侵權者的交涉過程,充滿了刀光劍影,血雨腥風。

航通社上文提到的判決書文本,來自一個新浪微博賬號 @漢華易美--版權維護 。該賬號曾用名 @華蓋創意--版權保護 (中間有兩條-短橫線)。

2013年,“皮皮時光機”與視覺中國全資子公司華蓋創意長達一年的纏鬥,以華蓋勝訴落下帷幕。“皮皮時光機”存有的圖片數據庫可能有數萬到數十萬張圖片,華蓋僅僅取了其中6張打官司,法院判決每張索賠5000元。

這條“每張照片索賠5000元”的判決結果被 @漢華易美--版權維護 置頂,也就相當於“裱起來掛到客廳正上方”。在下面積累的評論背後,似乎藏著一雙雙因憤怒瞪得血紅的眼睛。

(https://www.weibo.com/1757467333/BDfkTzoji )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而這個微博賬號直到2017年底之前的更新內容,雖然對大大小小的侵權方給出了一個警告或者通知的期限,但是他們警告的手法十分惡劣,語氣嚴厲,而且基本不給思考機會。感覺就是將每一個盜取他們圖片的人,都像是殺父之仇,奪妻之恨的那種不共戴天的仇人一樣看待。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對小得聽都沒聽說過的個體戶,金剛怒目,毫不留情: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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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公司,該版權維護賬號則開啟了相對“更輕鬆”一點的嘲諷模式,大公司也是視覺中國“重點盯防”的對象。

箇中緣由,自然是因為大型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容易將司法訴訟列為經營風險,甚至公司汙點,而一般民眾或利益相關方考察一家之前不瞭解的公司時,會將任何性質的司法訴訟統一看待,不會分這是什麼性質的訴訟。由此,大型企業有理由花錢息事寧人,力求避免任何形式的訴訟存檔備案。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像是這個微博提到的農行的案例,在新媒體運營人員注意到情況並私下聯繫時,版權維護賬號的回應可以說底氣十足: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翻翻判決書,視覺中國要求賠償12萬元,法院最終認定賠償2萬元。不過,視覺中國打得起官司且一般都能勝訴(同時讓對方支付訴訟費),如果可以的話,近千張圖片就可以被他們轉換為近千次的司法判決記錄。所以大家覺得農行會怎樣選擇呢?

很多人可能並不抗拒為版權圖片支付相應的費用。然而,如果他們知道自己一旦觸碰了相關問題,就被當做不共戴天的仇人來看待的話,恐怕在乖乖服軟交錢的同時,心情上也會非常複雜。

當然,正如視覺中國創始人柴繼軍說的,視覺中國對侵權現象會通過溝通函——律師函——訴訟三步走提醒,盡到了告知義務,而絕大多數合作方和它之間的態度都是相對友好的。就此似乎也可以說,這些被掛在微博上的案例都是“屢教不改”的。

然而正是這些“鐵證如山”的案例,讓視覺中國在潛在用圖者心中的形象變得越來越惡劣,越來越充滿敵意,這與柴語“通過我們的服務幫助用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達到三方共贏的局面”的和諧景象並不相符。

如果不是在潛在用圖者群體中積怨太深,只是經緯張穎一個人的微博控訴,又因何能引發業界如此巨大的共鳴呢?

更不敢想象的是,視覺中國自我定位是代表了全國攝影師、插畫師群體的利益,而一部分供圖者也確實站在視覺中國一邊,像知乎某個答案提到,一位攝影師現在的想法是“再多來一打法盲吧”。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771470/answer/159090584 )

把視覺中國+攝影師和用圖者一起放在朝陽公園約一架,不知是不是能解決千年積怨。

3 | 對攝影師分潤仍顯不足,甚至兩頭收費

再退一步,我們現在認為視覺中國就是全國攝影師、插畫師的最適格的權益代理人。那麼我們把錢給他們了,我們用圖的拍攝者是否可以得到他應得的所有款項呢?他的權益是否可以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呢?

我們來看一下視覺中國為圖片供稿人新增的“廣告流量分成稿費”模式。2016年底,視覺中國與某自媒體平臺合作已經產生一定收益,因此進行了首次流量廣告收入分成。公告顯示:

“在本月銷售報告中,除了常規授權分成外,我們將增加一種新的授權分成模式,即廣告流量分成。發佈平臺根據內容的閱讀量而產生的廣告點擊,支付相應的廣告流量分成給視覺中國,視覺中國根據平臺方提供的數據計算收入,然後按照供稿人協議約定分成比例分配收益。”

(https://mp.weixin.qq.com/s/OWwLL_WSizGHIsTQvK918Q )

對此,從事商業圖片庫版權相關業務的知乎用戶 @冉先森 認為,在自媒體可以隨意轉載的情況下,不以單張照片銷售的傳統模式售賣,而是以分成形式,那麼攝影師得到的利潤會少得多。

他的計算方法是:將10萬+們和閱讀只有個位數的文章平均,假設平均每篇文章的閱讀數為10000。按每千次點擊廣告收入0.2-0.3元計算,假設自媒體平臺將100%的廣告收入都交給視覺中國,一篇10000次點擊的文章,最多也只有3元收入。

對這3元錢,視覺中國還要按照和攝影師簽約時確定的比例,再分一次之後給攝影師,所以攝影師拿到的每萬次閱讀的收入大概只有一塊錢,如果文章中有五張圖,相當於每張圖的萬次閱讀收入是0.2元。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3229923/answer/134553427 )

視覺中國(包含華蓋創意、漢華易美等子公司)和大多數簽約攝影師簽署的合同,都並未明確涵蓋今日頭條、QQ看點、微信、大魚號等新媒體平臺使用圖片的具體分成措施,因為視覺中國和新媒體平臺的簽約發生在攝影師入駐之後。

由此,眾多攝影師看到自己的圖片出現在今日頭條等平臺上,但並未在給自己的銷售報告中列出,就會產生侵權或超賣的質疑。

雖然就像海洛、圖蟲等競爭對手一樣,視覺中國也有針對公眾號小規模引用,推出單價較低的購買選項,但並未在新媒體平臺級別全面推開。

相應的,他們採用了一個平臺接一個平臺談買斷授權的方式。

視覺中國創始人柴繼軍說:

“去年以來,視覺中國已經開始將自己的圖片庫與百度、騰訊、阿里巴巴、一點資訊/鳳凰等互聯網平臺的自媒體平臺打通,免費向自媒體提供優質內容,我們希望把內容服務能力與自媒體、中小企業使用圖片的應用場景連接,探索新的服務模式來不斷滿足不斷增長的市場需求。”

這種方式讓只在一個平臺內部發稿的用戶,可以免費選用任何視覺中國的照片,但圖片僅限在該平臺內部流通,一旦被轉發走,就發生了侵權行為。但其實這是一個更大的“坑”。

因為xx號的免費使用往往不能被搬運到其他平臺,所以對“一處水源供全球”的發佈者而言,往往是按下發布按鈕的那一刻就註定要侵權

說得極端點,哪怕視覺中國同時授權了百度和騰訊,你在百度後臺用了一張圖,被自動同步到騰訊的時候,因為授權步驟沒有走,也會被判侵權。

這種制度的出現,一方面讓攝影師得到的利潤少於直接向用圖者銷售單張圖片,另一方面也使得用圖者由於自身“無心之失”而陷入侵權的可能性指數級增加。

雖然柴繼軍提到,最終通過法庭訴訟生效判決的金額不超過(所有版權收入的)0.1%,但上述制度設計偏向於製造更多的侵權糾紛,也讓這0.1%有了更多“蚊子腿上割肉”的意味

在張穎的微博發出之後,視覺中國也通過微信等渠道,極力宣傳自身作為版權維護者的正義形象。但是與此同時,視覺中國卻藉機推銷它在視覺me和500px攝影師社區中最新推出的“時間戳”付費產品。

(https://mp.weixin.qq.com/s/wjlhPgyeaLAmWGy1A8es7g )

“視覺中國作為全國版權內容行業的代表,積極地推動正版化,保障著著作者的合法權益。我們想對設計者說:‘未經授權使用作品,是不合理更是不合法的。’我們支持先授權後使用,我們願做版權保護的先鋒!”

但拉到底下……

“作品上傳至視覺覓社區或者500px社區時,建議加蓋‘時間戳’。時間戳相當於給圖片的公開發表做了一次‘公證’,也是整個證據鏈中作為重要證據之一”;“凡在今日參與大賽,並將500px個人主頁鏈接發在評論區的小夥伴,都將獲得500px免費贈送的時間戳一枚。”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根據官方介紹,“時間戳”是能比簡單上傳圖片更進一步地保護作者權益的增值服務,是向攝影師收費的,每張收費10元。

(https://500px.me/community/v2/graphic/detail/ccd316bf263b430f9bcc502588db33f9 )

10塊錢倒也確實不貴,但既然視覺中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保障所有供圖者的合法權益,那怎麼能出現“一部分人的權益,比另一部分人的權益更能受到保護”的情景呢?

這樣的服務在成本可以覆蓋的情況下,如果面向所有創作者免費提供,(或者系統從收益中直接扣費,)似乎更可以免除視覺中國給人留下“吃完原告吃被告”的印象。

根據2017年年報,視覺中國當年銷售工資支出4530萬元,管理薪酬支出5016萬元。公司員工總數611人,其中銷售人員154人。

(http://admin.visualchina.com/cms/upload_files/other/1_20180425160421_olhzu.pdf )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

4 | 結論

雖然維護知識產權是社會共識,但這並不意味著企業擁有了版權,就可以在維權過程中不講究方式方法。手握版權的服務商如果做得好,就可以實現市場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如果做得不好,就會引發更多的爭議和非難。

以目前的視覺中國來看,他們顯然屬於做得不夠好的類型。那麼,具體應該怎麼區分他們做得好不好呢?航通社認為,關鍵要看:

  • 能否正確分辨惡意和無惡意的實際侵權,以及不構成侵權的合理使用;

  • 能否正確計算侵權行為的損失,制定合理的賠償機制;

  • 能否在協商過程中體現出對當事各方的充分尊重;

  • 能否將維權所得以儘可能合理的比例分配,而不是藉此機會多圈錢,擴大營收。

而更重要的問題是,留給攝影師、插畫師等創作者群體的可選項也不多。國內提供圖像版權服務的大廠商一共就只有視覺中國、全景網絡、東方IC、新華社、站酷這幾家。如果想要另起爐灶,自己對自己的照片宣佈和管理授權,從實際操作上來看也很困難。

依賴大型的版權管理機構,幾乎是著作權人唯一的選擇,而且其實版權管理機構規模越大越好,越中心化越好,也就是越壟斷越好。這一點在市場競爭中屬於奇葩,但在世界各國的版權管理業界都是普遍存在的。

例如“臭名昭著”的日本音著協JASRAC,對於課堂教學、幾百年前的公有領域作品等根本沒有必要收費的情況都會檢測,也傳出他們未能將全部合理索償收入都按比例分配給音樂人的問題。

歸根結底,這些中介機構存活至今的原因還是信息不對稱。供需之間依然必須通過一箇中介渠道才能互相匹配,而且需求方的數量也出現井噴式增長,或者借用柴繼軍的說法是“池塘變大海”。

號稱能夠解決創作者和用戶匹配問題的任何替代方式——比如區塊鏈什麼的——在目前來看,也看不到任何真的能夠替代現有模式的曙光。

但是,只要我們明確了中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供需匹配,而不是其他的,那麼其實在現有的軟硬件下,不需要等待版權制度根本變革或者技術革新,有條件的供需雙方就可以做一些嘗試,以做到“沒有中間商賺差價”。

例如,我們可以呼籲一些在網上能夠打出名氣,有個人影響力的攝影插畫作者,打造個人品牌,建設社群,即使並不能明確地每一次使用都精確計費,也可以通過真正目標用戶的精準到達,獲得足以養家餬口的回報。

或者,在向圖片社供稿之外,

攝影師可以不要急於簽訂“賣身契”,能夠自己再多出一些開放版權,或者是以其他形式進行收費的渠道;或者至少將自己的作品分散授權給不同機構,通過競爭以及市場調節,來促進市場領先者不斷變革創新,而非停滯不前。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也是要再次提醒所有寫稿子的同行們,儘量規範自身在圖片、音樂、視頻、字體等各個組成部分中的使用情況,善用開放版權的資源,躲開不必要的版權內容,嚴肅對待侵權問題,樹立版權意識,這樣才能“小心駛得萬年船”。

總之,願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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