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司法救助金拯救了两个孩子

浙江检察网温州讯 8月3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办理了一起司法救助案,该案件在帮助被害人解决困难的同时,也帮助双方化解了矛盾,点亮了两个孩子的未来之路。

小付(化名,男),是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孩子,在这样美好的年纪,本应该在学校里好好读书,可是小付家里条件困难,母亲在很小的时候就走了,跟着奶奶一起长大,父亲外出打工也没怎么管他,后来由于交不起学费就辍学了。辍学后,小付到处漂泊打工,饥一顿饱一顿,经常找不到工作,误入歧途走上了偷盗之路。

小唐(化名,男),是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今年下半年就要读小学了,这本是一件非常值得期待的事情,可是小唐家里经济十分困难,父母二人带着他和哥哥在温州打工讨生活,微薄的收入仅能维系日常吃住开销和哥哥的学费。今年,小唐也要上学了,但对于这笔学费父母二人绞尽脑汁地寻找办法,后来他们决定把原本放在老家的一条结婚项链拿去卖了给孩子凑学费,这也是他们唯一可变卖的财产。但是事与愿违,这条项链却被偷了,眼看着小唐上学的希望也被偷走了,小唐一家人陷入了绝望。

龙湾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在办理小付盗窃一案中,了解到小付的成长经历、教育情况,秉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小付附条件不起诉,为其创造改造机会,修正人生坐标。

但是被害人小唐一家人因本案陷入了困境,小付的经济状况又无法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被害人意见很大,不愿对其谅解。如何才能既帮助涉罪的未成年人小付改过自新,让他有重新走上人生的正轨,又能帮助小唐,让他获得上学的机会?于是,未成年人检察部将这一情况告知了该院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控申检察人员。

龙湾区检察院控申岗位负责人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经院领导同意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主动联系了小唐的父亲并听取意见,经过多方联系,调查取证,确定该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及时作出了司法救助决定。

“谢谢你们,把读书的希望送给了我的孩子。”小唐父亲在接过3000元救助金的时候,感激地说。

“我们也是做家长的人,嫌疑人也是个可怜的孩子,既然我们的困难解决了,我们也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了。”随后,小唐父亲对嫌疑人小付表示了谅解。双方矛盾顺利得到了化解,小付也因此获得了不起诉的机会,点燃了重新做人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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