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環保一刀切被叫停!國家已下令!

近期生態環境部透露了關於2018年環保督查的具體內容,其中出動18000人(次)的督查力度,讓2018年的環保督查瞬間在網絡點燃,各大媒體紛紛報道。2018的環保督查將以3倍的差距把2017年的環保風暴甩在身後,

躍升為最新史上最大的環保督查。

幾乎與此同時,國家層面出手叫停環保一刀切,下文嚴令禁止地方在環保執法過程中盲目的開展工作,對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造成極大困擾和利益損害。

首先是環保部官方發文

重磅!環保一刀切被叫停!國家已下令!

然後是人民日報聲援

重磅!環保一刀切被叫停!國家已下令!

其他各省份發出通知禁止“一刀切”

廣東禁止環保“一刀切”

重磅!環保一刀切被叫停!國家已下令!

廣西禁止環保“一刀切”

重磅!環保一刀切被叫停!國家已下令!

河南禁止環保“一刀切”

重磅!環保一刀切被叫停!國家已下令!

黑龍江禁止環保“一刀切”

重磅!環保一刀切被叫停!國家已下令!

其它各大媒體也紛紛呼應

重磅!環保一刀切被叫停!國家已下令!

重磅!環保一刀切被叫停!國家已下令!

重磅!環保一刀切被叫停!國家已下令!

一邊是即將到來的最大環保督查

一邊是最嚴的“環保一刀切”禁令

2018年的環保風暴,正式掀起!

重磅!環保一刀切被叫停!國家已下令!

近期的風暴註定不一樣

而大家都在關心的問題

無疑又落在了“環保一刀切“身上

根據我的觀察

對於環保風屬中“一刀切”的吐槽和批評

全部集中在政策執行層面上

那麼地方到底有沒有權利關停企業?

已經無辜躺槍或可能即將躺槍的受害者

是否要討回損失?

能不能討回?

一、地方到底有沒有權利關停?

答案是:有權利。但存在兩個普遍的問題:濫用權力和不按規矩辦事。

1.濫用權力,關了不該關的

什麼是濫用權力。就是不分青紅皂白地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一律關停等過度操作的行為。

當前治汙行動中,形成了一股關停汙染企業的風潮,並且由於環保高壓態勢,執法實踐中出現了“一刀切”、追求效率、忽視程序要求的傾向。

2.不按規矩辦事,處理違法時自己也在違法

什麼是不按規矩辦事?這個在法律上也有個高大上的說法,叫“程序不合法"。

意思就是,即便有問題,地方在執法時也要按照程序辦事,絕不能走哪關哪,執法全憑一張嘴,我說關就得立刻關。這些魯莽隨意的執法方式,在本次禁令中是嚴令禁止的。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對於那些涉及行政相對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處罰,聽證是他們的法定權利。

如果你遇到地方執法時有人向你說“先停再說”,這時對方就是不按規矩辦事,法律沒有“先停再說”這一套。這種簡單粗暴的行為也是這次國家重點整治的對象。

環保,一定要嚴查。但嚴查不是瞎查!

現在的情形是,一些必須嚴查的經過一陣風的監督後,開工了。一些與汙染環境八竿子打不著的,各種設備拆掉,封掉,甚至毀掉……

環保執法要做到有的放矢,這樣環保才有力,才服人心。

一般有汙染的廠,被封掉,企業主內心會覺得受傷,不服氣。沒汙染的,被封掉,除了經濟損失,內心也充滿了深深的失望…...

二、已經被或即將被一刀切躺槍的受害者

除了吃啞巴虧,能維權嗎?

答案是:必然可以。

從去年到現在

在關閉的這些大小企業中

存在相當數量被誤傷的情況

對於那些已經採取了“環保一刀切”的地方受到損害的企業或個人是可以依法維權的,這類企業嚴格意義上並沒有違反法律

你可以要求行政賠償,給你造成了多長時間的損失,多大額度的損失,這都可以賠償。即便對方是一種所謂合法狀態做事情,那也會涉及到行政補償,這個也可以申請。

所以,執法機關也必須遵照法律程序要求,否則要為錯誤的行為付出代價。

三、寫在最後

環保是全民支持的事

我們好心不能辦了壞事

如何杜絕環保一刀切?

重磅!環保一刀切被叫停!國家已下令!

要從根本上杜絕“環保一刀切”,

就必須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而對於當下的環保,

這個籠子應更加結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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