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以前的一些银行理财都会有保本收益,而现在要打破刚性兑付?

财经小车


致力于知识转化力量,让财经问答帮助更多的人,更多精彩回答请右上角关注。欢迎各位点赞,回复,咨询

曾经的保本理财将永远不会再出现于我们身边了。

想当年,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都打着保本的名义在销售。而具体的投资方向却不甚明确。但每期的发行依然在继续,而到期的产品也都稳定的兑付着。似乎投什么并不重要,谁发的产品才重要。投资不看投向看品牌,看实力,有资产能兑付就能买。但大家就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投资投的是资产,这个资产能不能取得这个收益,能不能创造这么多价值,才是投资最需要考虑的问题。

曾经的保本。更多的是无论投什么,钱是“银行”兑付,最后到期找银行,就相当于把资产运作的风险转化到了银行自身的资产承担的兑付的风险。这对于认真的发展投资管理能力是非常不利的,忽略的产品本身的风险,将所有风险都压在了品牌上,名义上是对客户负责,但实际上是对整个市场的不负责,容易引发“资金池”产品,不管理,不作为机构的情况。这样一旦出现基本面的变化,资金流的变化就会导致全盘崩塌。

所以,去刚兑是让机构认识自己真实的管理能力,也是让客户真正认识产品本身,认识风险,这才是理财行业发展的方向。


张小帅说理财


2018年5月,国家正式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文件中要求:“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当然国家给了一个约两年半的过渡期,时间截止到2020年。所有目前市面上仍发售了不少保本型理财产品。

很多人有疑惑,咱们老百姓好不容易有个稳定的理财渠道,为何国家要打破这个刚兑兑付呢?这不是堵了老百姓的赚钱的通道吗?其实打破刚性兑付是市场化进程必须走的一步,无论是从法还是从理来说,刚性兑付都必须打破。

从“法”的角度说

资产管理业务(银行理财、信托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其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合同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法律关系,这就决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如果金融机构(例如银行)对资产管理业务作出保本保收益的承诺,那么,这笔业务的性质以及合同双方的关系就发生了改变,从理财变成了存款。以理财之名,行存款之实,是一种典型的监管套利,就不能再按照表外理财业务来认定,而应遵循存款业务的规则,包括缴纳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基金等。 

从“理”的角度说

打破刚性兑付的原因在于它会扰乱市场纪律,加剧道德风险,抬高无风险利率。资产管理业务处于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之外,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常常脱离监管视线,而刚性兑付却使金融机构背负了偿付义务,从而为系统性风险埋下隐患。

此外,金融业的基本原则是风险与收益成正比,但在刚性兑付条件下,那些高收益的产品由于保本承诺,同样达到低风险,这就使收益与风险出现背离,抬高无风险收益率,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资金成本,减少了实业发展的资金可获得性。 

总结

打破刚性兑付是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肯定会采取的措施,因为它阻扰了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其实打没打破刚性兑付,对于我们广大的投资者来说,影响并不大,保本理财也只是一个称呼而已,我国一直以来商业银行发行的主力均非保本理财,但是大家听说过的亏损案例又有几个?(飞单及虚假理财不算)。


鲤行者


老鬼想说:“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刚性兑付已经不适应这个快速而且膨胀的社会了!”

2015年以前,物价没有这么高,那时候一张100的人民币还可以买很多东西,1万块钱放在银行等到年底,本金和利息拿出来还可以买到比年初1万块钱好的东西;2015年以后,物价飞速上涨,100块钱养活一个老人头已经憋红了脸;1万块钱放在银行等到年底,加上利息也买不到年初1万块钱能够买到的东西了。

这是关键原因,银行3-4%的年利率无法再吸引人们存款了,只能想其他的办法。

于是,办法来了,除了保障型的理财产品,银行又推出了稳健型和高回报型的理财产品,借此来吸引人们继续把钱交给银行打理,不同的是:如果你想要获得高回报,那么你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物价飞涨,银行利息不够高,人们的钱又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方向,于是P2P平台开始活跃起来,在2006年兴起的P2P平台一直不愠不火的缓慢增长着,从2015年开始进入井喷期,各种8-15%的高回报率吸引着人们不断的把资金投入到平台里,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借钱去投资平台上高回报的借款标的。

当人们只看见高回报的时候,就已经彻底忘记了高回报背后的高风险有多么的恐怖。

我是老鬼,社会热点达人,我们的观点决定我们的生活!


老鬼杂谈


打破刚性兑付是此次资管新规的一项重要内容。刚性兑付弱化了市场纪律,导致一些投资者有投机心理,而银行也抱有侥幸心理。

其实在这之前,银行不能如约兑付所出售的理财产品的收益早有耳闻。例如有的顾客存上10万,利息为+5%,但到期后,利息成了-1%,不但没赚,反而赔了。一般在这种产品的契约中,有细小字注明,在某些情况下,理财品的出售方是可以免除责任的。而销售理财品的人在推销的时候,是不会提醒你这些风险的。打官司也费力,很多人只要本金能保住,也懒得再计较。

经济下行,银根紧缩,类似政策会越来越多吧。

告诉你理财品不会有保本收益,就是让你转向国债或是把钱存起来。


其可非


银行绝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如果金融市场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对自营的理财产品自然也是信心满满,做出保本付息甚至付高息的承诺自然也合情合理。

不过“承诺”和“条例”在著名律师眼里大都不过是废纸一张,“承诺”和“条例”之所有不叫“法律”“法规”就在于其中部分条款的不“稳定”性和可“修改”性,还有可以商榷的“余地”。而且这些“承诺”“条例”的制定者首先保护的当然是银行,广大投资者自然是弱势群体,虽然有投资者保护条例不过又有几个投资者在投资理财产品前仔细研究过这些条例,况且投资者潜意识里有一种对国有企业的信任签投资理财合同时自然会毫不犹豫了。不过,如果投资环境发生了变化,许多银行的合同中已然没有了兜底保护条款,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再保底也就可以理解了。


zuokanyuqi


至少现在还有保本保证收益和保本浮动收益的,以后会慢慢让保本收益退出,完全市场行为,打破“刚性兑付”,按国际惯例运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