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实际控制人认定闹“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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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669)的一纸更正公告,向社会展示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变更的“乌龙剧”。

灵康药业实际控制人认定闹“乌龙”

公告称:灵康药业2018 年 6月 23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化的公告》。当时公司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并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陶灵萍女士、陶灵刚先生变更为陶灵萍女士。

考虑到陶灵萍女士、陶灵刚先生系公司主要创办人,两人为兄妹关系,在公司 2015 年上市前及上市后,公司一直将上述两人认定为实际控制人。虽然本次灵康控股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但没有引起两人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出现变化,两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础没有发生变化,且陶灵刚先生仍直接持有公司 4.50%的股权。因此,经进一步谨慎考虑,公司认为,灵康控股的上述股权变动未引起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灵康药业实际控制人认定闹“乌龙”

梧桐君查阅灵康药业6月23日的公告,公司称接到控股股东灵康控股的通知,陶灵刚先生将其持有的灵康控股股权转让给陶灵萍女士(双方为兄妹关系)。转让前陶灵刚先生持有灵康控股 40%的股权,陶灵萍女士持有灵康控股 60%的股权,转让完成后陶灵萍女士持有灵康控股 10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的股权结构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陶灵萍女士、陶灵刚先生变更为陶灵萍女士。

灵康药业实际控制人认定闹“乌龙”

灵康药业实际控制人认定闹“乌龙”

主要是陶灵刚先生虽然把间接持股的股份转让给了其妹陶灵萍女士,但其仍直接持有灵康药业4.5%的股份,因此陶灵萍、陶灵刚直接和间接持有灵康药业股份比例没有变更,仍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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