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合規平台需接入互金協會信披登記系統運行半年

原創: 新經濟IP 新經濟e線 今天

P2P網貸整治備案時間表日漸清晰。

獨家:合規平臺需接入互金協會信披登記系統運行半年

8月17日,新經濟e線從接近監管的權威人士處獨家獲悉,在今年年底完成統一檢查後,監管部門會篩出一批比較合規的網貸平臺,接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的信披、登記系統,運行半年之後再行備案。“因此,最終行業整體的備案時間估計要到2019年底。”對此,該人士稱。

就在當天,財新發布報道稱,近日全國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貸整治辦)已向各省市網貸整治辦下發了開展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隨著這一通知下發的還有《P2P合規檢查問題清單》。

此次開展的合規檢查,分別包括機構自查、自律檢查和行政核查三部分,這三部分檢查在時間安排上可壓茬推進,交叉核驗。按照計劃,監管要求本次合規檢查應於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通知指出,將根據檢查結果進行分類處置。各方確認的基本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類標準的P2P將接入信息披露和產品登記系統,經過一段時間運行檢驗後,條件成熟的機構可按要求申請備案。關於合規機構接入相關係統和申請備案的具體標準及程序另行通知。

網貸行業備案提速

對此,百舸新金融智庫創始人陳文對新經濟e線表示,目前網貸機構合規檢查統一方案出來,需要時間消化,合規檢查和平臺整改應該是同步進行。雖然時間緊、任務重,但鑑於社會各方面壓力,不排除會加速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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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當前P2P被嚴格定性為民間借貸信息撮合平臺,料統一的檢查標準會取偏嚴格的。”陳文認為。“網貸機構的合法身份解決應當在整改和合規檢查工作完成後才會有個說法,至於以備案還是以何種形式落地則不好說。”陳文稱。

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稱,今年7月初,監管層曾明確表示再用1到2年時間完成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就網貸行業而言,備案是完成專項整治的標誌,而合規檢查是開展備案工作的前提。

“業內普遍認為,P2P爆雷潮加速了市場洗牌,客觀上也為備案提速創造了條件和契機,此次全國網貸整治辦下發的統一檢查通知,可視作網貸行業備案提速的信號。”薛洪言如是說。

融道網·生菜金融創始人兼董事長周漢認為,本次政策的出臺,對於穩定目前網貸行業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在檢查標準上,與之前的“1+3”監管體系有一定的延續性對於前期花了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財力進行備案合規整改的平臺來說,滿足108條標準的可能性更大,也不會對平臺的日常經營造成很大影響。

“此次通知中明確了檢查的時間點,到2018年12月底之前完成,這給了業界和投資人一個明確的預期,也有利於網貸平臺對自身的情況進行合理的評估,決定是繼續經營、尋求被兼併還是良性退出。”周漢表示。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告訴新經濟e線,從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來看,這一輪P2P網貸“爆雷潮”之後,到今年年底大概還有四個月的時間。

從難度來講,的確不小,工作量很大。但是,從最近監管部門密集發聲表明,這一工作擺在很重要的議事日程,在抓緊推進。雖然難度是有,監管層對此也是很信心,估計到今年年底,應該會有大致的結果。

“但是,在今年12月底之前,究竟能否把所有的問題都解決掉,這一點還有待於在推進的過程中進一步明確。目前,監管部門對此並沒有明確表態。”尹振濤表示。

“目前備案都在抓緊推進,料一兩個月之內應該會有落地的聲音,從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個別備案是有可能實現的。”尹振濤預計。“在第一輪備案當中,主要有兩類機構存在相對優勢。其中,一類是業務相對單一,業務規模並不是特別大。合規調整、修改成本比較低的機構;另一類是實力比較強,整體合規性比較好,處於頭部平臺的機構。”

不過,薛洪言認為,P2P網貸的合規整改之所以一再延期,一個重要原因是尋求局部金融穩定與監管核查效率之間的平衡,避免合規整改本身成為引發局部性問題的“導火索”。當前,P2P網貸行業“爆雷潮”仍在延續,統一的合規檢查作為可以影響行業走勢的大事件,在時間安排和步驟推進上需要與“爆雷潮”的事態發展相協調,並進行實時調整,很難預先設定嚴格的截止時點。

核查明確最終主導權

在陳文看來,行政核查“一票否決制”可以說基本決定了最終的主導權在誰手上。

通知明確,行政核查是指由各省市的網貸整治辦在機構自查和自律檢查的基礎上,擇機就報告內容及數據的真實性等進行行政核查。如發現內容存在不真實或者故意漏報、瞞報等現象,可對網貸機構實行“一票否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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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振濤則稱,行政核查的“一票否決制”,主要是針對機構備案,具體由專項整治辦和銀監會進行第三輪核查。通過兩輪核查之後,如果還有問題的話,就實行“一票否決制”。

其認為,在專項整治階段,各地應該是按照“108條”的規則,外加P2P網貸“1+3”的監管構架進行統一規定和執行。

而各地出臺的一些具體化的細則,特別是“108條”之外的額外要求,目前來看,應該不是強制性的規定而是指導性的規定。

“因此,在面臨衝突的時候,應該是以‘108條’作為審核標準,各地的標準應該是指導性的。”尹振濤認為。“短期內,各地是否要統一倒不是核心。核心還是要按照‘108條’的規則進行整改。達到了‘108條’的要求,就是一個合規的機構,備案應該沒有什麼障礙了。但是,在各地在進行備案的時候,各地會有一些指導性意見,可能會面臨一定的調整,但並不是說必需。”

薛洪言也稱,P2P網貸監管以“一個辦法+三個指引”為整體框架,各地金融辦在此基礎上結合本地行業發展狀況出臺細則性規定,導致了各地在特定具體性條款要求不一致的現象,這是屬地化監管背景下難以避免的問題,由全國整治辦統一出臺細則要求,可以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尹振濤認為,目前,網貸機構整改的難度在於,合規性檢查難度較大。最重要的是,目前市場到底有多少家機構,摸排的結果到底如何,仍有1000多家機構,數量比較大,而且其背後涉及的資產端和資金端的參與人群也比較大,這都是大的難點。

“對網貸機構而言,特別是一些小機構,在整改過程中,需要投入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第三方費用,其實整改成本是很高的。”尹振濤直言。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對新經濟e線表示,“我們支持全國網貸整治辦的統一部署,各地根據本地歷史情況有些不太統一的標準,建議在監管原則和重要指標上應當做到‘全國一盤棋’。”

肖颯認為,目前網貸整改的難點和阻力主要在於,一方面,網貸投資人的非理性維權,有些投資人聽信謠言,以訛傳訛,對於未到期債權進行集中擠兌,造成恐慌,影響了網貸行業正常發展。

另一方面,逃廢債情況確實存在,一些企業和個人趁機不償還合法債務,造成逾期,引發了市場波動,也打擊了投資人信心。

在肖颯看來,採取抽查式檢查,對於瞭解網貸平臺真實情況有效。不過,也需要防止檢查來了粉飾太平,檢查走了恢復原狀。

“我們提醒,核查小組的人員組成應該遵守迴避原則,對於影響公平公正的可能因素進行排除。”肖颯強調。“如果核查外聘人員中有會計師、律師、服務商,在對其自身客戶核查時必須迴避。同時,我們建議對於自律組織人員,應當交叉互檢,而不是對自己轄區內熟悉的企業反覆檢查。”

“我們觀察到各地在加快整改進程,網貸平臺也努力進行合規或良性退出,可以預見隨著市場出清,良幣驅逐劣幣,網貸平臺會迎來健康發展的時期。”肖颯稱。“至於網貸備案落地的時間表並不瞭解,也不便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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