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避諱的知識

避諱是中國封建社會中特有的一種制度或習慣,其主要特點是臣屬或晚輩在言談或文章中,不論談的是古事還是今事,都要避免直呼君主或尊長的名字;就是與君主和尊長的名字同音的字也要避免使用。如必須用這些字時,要採用改動本字的方式表示。無論古事還是今事,都要改動。避諱之制由來已久,大約起源於西周時期,此後歷代有所發展,至清代最為嚴重。在清初的"文字獄"中,"犯諱"一項是其中的重要案件。因此,在歷代的文獻中有許多避諱之事,這些避諱之事為文獻製造了一定的混亂,也為研究文獻和歷史的人增添了不少的困難。

避諱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即改字法、缺筆法和空字法。

(1)改字法 改字法是用同義或同音字以代本字。以用同義字為最多。此法在秦漢時期已經使用,後代繼續沿用。例如《史記·秦始皇本紀》,秦時,改"正月'稱"端月"。這是因為秦始皇名政,與正月之"正"同音,因而避諱。漢武帝名徹,漢朝為了避諱,將二十級爵的最高一級"徹侯"改稱"通侯"。

(2)缺筆法 缺筆法是用本字而省缺筆劃。此法大約始於唐初,宋代以後頗為盛行。如唐太宗名李世民,唐《于志寧碑》為避諱,書"世"作"世"孔子名丘,為封建統治者奉為聖人。清雍正以後,規定書孔子之名作"丘"。

(3)空字法 空字法是將本字空而不寫,或畫以"□",或書以"某"字,或直書以"諱"字。如漢景帝名劉啟,在立他為太子時,有司因避諱而曰:"子某最長,純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史記·孝文本紀》)

唐高祖李淵祖父名虎,唐追尊為景皇帝,廟號太祖。唐人撰《隋書》,為避諱,書隋將韓擒虎作"韓擒",空"虎"字。同書為避李世民諱,書王世充作"王充",空"世"字。後人有不解避諱之意者,在傳抄或翻刻時,誤為"韓擒"、"王充"。

有關避諱的知識

2、公諱

對於帝王或聖賢之名,眾所共諱,稱為公諱。公諱所涉及的範圍很廣,主要有如下幾種:

(1)改姓。為避皇帝之諱而改姓。如東漢明帝名莊,班固撰《漢書》,稱"莊子"為"嚴子"。師古注:"嚴子,莊周也。"稱西漢的學者"莊忌"及其子"莊助"為"嚴忌"和"嚴助"。又如宋朝著名的宰相文彥博,祖上本姓敬,在後晉時,因避晉高祖石敬瑭諱,改姓"文"。至後漢,複姓"敬"。入宋,因避宋太祖趙匡胤之祖父趙敬(趙匡胤稱帝后追尊為翼祖)諱,又改姓"文"。

(2)改名。為避諱,有直接改原名的,亦有隻稱字、號的。如西漢末年的孔莽,為避王莽之諱,改名孔均。《漢書·蒯通傳》:"蒯通本與武帝同諱。"師古注:"本名為徹,其後史家追書為通。"南齊人薛道淵為避齊高帝蕭道成之諱,改名薛淵。《南史·謝裕傳》:"裕字景仁……名與宋武帝(劉裕)諱同,故以字行"。

(3)改官名 改官名包括了改爵名。此類事在西漢時已出現,上述漢改"徹侯"為"通侯"之事,即為改爵例。改官例如隋文帝楊堅父名忠,隋時,將與"忠"同音官名一一改名,如"侍中"改"納言","中書"改"內史"等。唐朝為避李世民諱,將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稱"戶部"。又為避高宗李治諱,將"治書侍御史"改稱"御史中丞"。

(4)改地名 西漢時,為避漢文帝劉恆諱,改恆山郡為常山郡。三國時,吳黃龍三年(公元234年),由拳縣野稻自生,統治者認為嘉禾,因改縣名禾興。孫權之孫皓即位,避其父和諱,又稱禾興名"嘉興"。今之江蘇省南京市在西晉時名建業,後改名建鄴,建興元年(313年),因避愍(mǐn敏)帝司馬鄴諱,改名"建康"。

(5)改年號 前朝的年號與本朝君主犯諱,亦要避諱。如宋仁宗名禎,宋人撰《新唐書》,將唐太宗年號"貞觀"寫作"真觀"或"正觀"。

(6)改干支 中國在漢代即已用干支紀年,紀月紀時的時間更早。干支名稱有固定的字。唐高祖李淵父名昞,唐追尊為元皇帝,廟號世祖。唐人修《晉書》、《梁書》、《北齊書》、《北周書》等"八史"時,凡"丙"字,都書作"景",如"丙辰"作"景辰","丙子"作"景子"等。

避諱涉及的範圍除了上述幾個方面之外,還有很多。如為避諱而改變物品名稱的事例就有不少。

有關避諱的知識

3、家諱

對於父、祖之名避諱的,稱為家諱。此種習俗主要盛行於文人和官僚士大夫之中。如司馬遷父名談,他在撰寫《史記》時,凡遇"談"字都改用"同"字。東晉著名書法家王羲之父名正,他為避父諱,書"正月"作"初月"或"一月"。南朝宋人范曄父名泰,他撰《後漢書》,改"郭泰"作"郭太",或只稱其字"林宗"。唐代著名詩人杜甫父名閒,他的詩中無"閒"字。宋代王安石父名益,他所撰《字說》中無"益"字。蘇東坡祖父名序,他凡遇"序"字都改用"敘"。唐朝還規定,如官名犯父、祖名諱,應提出申請調任他官。如父、祖名常,不得任"太常"之類。

4 、其他避諱

除了一般公諱、家諱之外,還有一些其他類型避諱。有為權貴避諱的。如唐代武則天父名武士彠(huò獲),彠與華的音相近,因避諱,改華州為太州。其他朝代亦有為外戚避諱的。

避諱本來是臣屬或晚輩對君主或尊長表示尊崇而為;可是也有因對某人、某事厭惡而避用有關字的。如唐對安祿山的叛亂十分痛恨,曾改安定郡(今甘肅涇川北)為保定郡。明末,李自成領導農民大起義,明朝的一些姓李的官僚們為了表示恥於與李自成同姓,因改姓為"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