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宝” 持“枪”伤人,男孩右眼球充血住进医院!

“二宝” 持“枪”伤人,男孩右眼球充血住进医院!

5月6日下午,家住让胡路区西苑小区的11岁男孩小华(化名),去广场玩耍时,被一名拿玩具枪的男孩误伤,右眼球充血被送往市第四医院,情况很危险。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到底是什么样的玩具枪,杀伤力这么大?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它是一款打塑料子弹的玩具枪,而这种不起眼的玩具枪,却有着惊人的威力。
5月7日,记者走访了几所学校周边的超市,发现仍有店家在销售玩具枪,这些产品, 几乎都属 “三无” 产品。

“二宝” 持“枪”伤人,男孩右眼球充血住进医院!

玩具手枪没有任何标识, 属于 “三无” 产品

广场玩耍被 “子弹” 打伤

5月7日,记者在市第四医院见到了伤者小华,小华的双眼被纱布包着,他的爸爸和奶奶在病床前护理。孩子拉着奶奶的手,一直在说:“奶奶,我害怕。”
看到孙子这样,孩子的奶奶不禁流下了心疼的泪水。
据小华讲,5月6日14时左右,他去离家不远的小广场玩,刚到小广场,就看到小明(化名)手里拿着一把玩具枪在玩。后来玩具枪被一个叫 “二宝” 的初中男生拿过来,对着小华就开了一枪,飞出的子弹, 击中了小华的右眼。
小华当时疼哭了,让旁边的小伙伴帮他吹眼睛, 缓解疼痛,但不起作用,眼睛开始流眼泪,视线也模糊了,于是他跑回家找妈妈。
小华的妈妈听儿子说伤了眼睛,赶紧下楼找 “开枪” 的叫“二宝” 的男孩,可二宝已经跑了,只有玩具枪的主人小明在。
小华的妈妈找到了小明的家长,他们一起把小华送到了奋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建议他们赶紧去医院就诊。


经市第四医院医生诊断,小华右眼球出现血块,因血块遮挡,看不清眼底,还需做进一步的检查,如果眼底有问题,就得做手术。
看见儿子的眼睛肿得很高,小华的妈妈吓得直哭。
小华的奶奶说,孩子很懂事,双眼被纱布蒙住, 看不清外面,他心里很害怕,但他还是安慰妈妈,自己的眼睛应该没事儿,他还想 “六一” 时参加学校的比赛呢。看到孩子这么坚强,一家人都偷偷地掉眼泪。

“二宝” 持“枪”伤人,男孩右眼球充血住进医院!

受伤男孩家长已经报警

事发后,小华的爸爸报了警。
据小华的爸爸讲,孩子出事后,提供玩具枪的小明的家长一直陪孩子看病,检查的费用也是他们出的。但孩子的住院费,是小华家自己出的。
小明的家长也在寻找用子弹打伤小华的 “二宝”,小明家长的意见是,由法院划分责任,该是他们承担的责任,他们是不会推卸的。
小华的爸爸说,儿子出事后,他看到了那把粉色的手枪,和仿真手枪特别像,杀伤力很大,当时幸亏孩子闭了一下眼睛,否则会更严重。希望肇事的男孩能出面解决此事, 不要逃避责任。而且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想逃避责任也是不可能的事。
现在回忆起儿子受伤时的情景,小华的爸爸还会惊出一身冷汗。
他说,当时他正在上班,得知儿子的眼睛被打伤后,火速赶到现场,看到孩子捂着眼睛哭,不停地喊疼,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小华的奶奶听说孙子的眼睛受伤了,心跳加速,担心得一宿都没睡觉。
“我们家是肇源的,我儿子在一家修车厂工作,儿媳妇在一家幼儿园工作,他们都是打工的。现在天天得陪着孩子,家里没有那么多钱给孩子看病,昨天住院交了3000块钱,现在也花得差不多了,下一步可能还需要做手术。现在,肇事的孩子没有找到,我们只能找拿玩具枪的那个孩子家赔偿了。” 小华的奶奶流着眼泪说。

“二宝” 持“枪”伤人,男孩右眼球充血住进医院!

小华拉着奶奶的手不敢松开

出售商家也需承担责任

律师

当天,记者根据小华爸爸提供的电话号码,多次联系提供玩具枪的小明的家长,但对方一直都没有接听电话。
那么,此事的责任该如何划分?记者采访了庆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贤伟。


李律师认为,直接的侵害人是 “二宝”,如果 “二宝” 找不到,只能是玩具枪的主人承担,因为玩具枪的主人未成年,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根据 《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肇事儿童作为未成年人玩耍超出其年龄限制的玩具,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致使小华的眼睛受伤,故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另外,商家将违规玩具卖给未成年人,肇事的儿童家长赔偿了小华的经济损失后,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以向出售玩具枪的商家提起诉讼。
李律师表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 规定: 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这类玩具枪对于孩子来说极其危险,由于孩子们分辨能力较差,很容易在玩耍过程中对他人造成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就要对孩子的这一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伤人的玩具手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儿童玩具安全标准,制造厂商和出售商家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市民一旦发现学校周边超市出售此类具有射伤力的危险性玩具,可向工商等相关部门投诉。

校园周边超市随处有卖

现象

学生被玩具枪打伤眼睛的事情屡见不鲜,但仍有一些小商贩在兜售这种商品。
5月7日下午,记者先后走访了让胡路区几所小学周边超市,看到一些超市的货架上,摆放着这种配有 “红外线瞄准器” 的玩具枪,价格在几元到几十元不等。这些玩具枪的外包装十分粗陋,塑料袋上只有一些简略的外文标识,没有厂商、厂址、合格证等字样,也没有提及红外线对人体的危害。
“你放心买就行,很多孩子都玩,这就是个玩具。” 在一家学校附近的超市,店主指着货架上的玩具枪说,这些枪里使用的塑料弹珠,都是统一型号的,有袋装的,也有瓶装的,价格在0.5元到5元不等。
店主介绍,由于这种玩具枪带红外线,能够准确瞄准目标,又能打出弹 珠,孩子们都很喜欢玩。至于这种商品是否会对孩子产生危害,商家表示,只要不直射眼睛,就不会有什么危害。
采访中一位家长说:“我儿子曾经买过这种玩具手枪,子弹打在身上很疼,我从来不让孩子拿出去玩,因为太危险了, 孩子没有自制力,尽管家长不停地嘱咐,但孩子还是不听, 相关部门一定要杜绝商家售卖这种带有危险性的违规玩具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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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枪能打穿A4纸

两米内可射穿双层A4纸

实验

采访当日,记者在让胡路区北湖学校附近的一家超市,花 6元钱买了一把黑色左轮玩具枪,包装上没有任何关于生产商的资料,只有使用说明示意图。
为了测验这种玩具枪的威力,记者做了一个实验。以一张普通A4纸作为射击目标,1米内能将其轻松射穿。而将A4纸叠在一起,在2米内将其射穿也不是难事。在射向纸张的时候,子弹还会反弹,其力量更可怕,如果不及时躲闪,还会射中自己。


据喇嘛甸公安分局的一位民警介绍,射伤小华的玩具手枪,枪外形酷似 54 式手枪,属于仿真枪的一种,其瞄准器发出的红光,对眼睛很容易造成伤害,使用的塑料子弹也具有一定的威力。这种玩具枪不适合孩子玩,家长应该提高安全意识,不要让孩子碰这种危险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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