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为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我局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通过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创新服务模式,在办结的所有审批事项中做到零超时、零差错、零投诉,得到行政相对人好评,满意度达到100%,连续4个季度被评为“红旗窗口”,6人次被表彰为“服务之星”,真正实现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一次),主要做法是:

一、全面实行咨询、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局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扎实有序的开展为民服务工作,做到整个办件流程只需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一次)。自2015年以来,我局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共3675件,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办)3012件,食品经营许可(变更)82件;食品经营许可(注销)415件;食品生产许可(新办)21件;食品生产许可(延续)12件;食品生产许可(变更)8件;食品生产许可(注销)3件;食品小作坊登记(新办)67件;小餐饮登记(新办)55件。

二、精简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减少无谓证明

我局扎实开展“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对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最大程度精简了群众办件量最多的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事项所需要的申请材料,从原来的11项减少为9项。同时全面清理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针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我局一律取消。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擅自增设企业和群众办事证明材料。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相关证明”等,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三、优化审批流程

一是缩短办理时限。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及分类的通知》(港南食药监〔2016〕38 号),对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分类,明确了各流转环节的审批时限,将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和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紧缩至10个工作日,提速50%;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许可事项和小餐饮登记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紧缩至5个工作日,提速50%;将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紧缩至3个工作日,提速85%。

二是简化办事流程。我局在保证行政许可的必须的法定程序不减少和办理质量的前提下,对简化的程序尽量简化。对不必要现场核查的环节,我局当场办结并现场给予回复,如企业的名称、法人变更申请和注销申请等审批事项,实现了当场办结,立等可取。

三是编制了政务服务指南,印制了申请书填写范本以及网上行政审批操作流程,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证。

四是为方便群众办证,我局建立了行政审批QQ群,把办证所需的材料、申请书填写模板,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全部放进该群文件,凡是办证的企业和群众均加入该QQ群,我局窗口人员24小时在线服务,及时指导并答复解决群众在申报过程遇到的难题和疑虑,如遇到一些较年老不懂操作电脑的申请人,则义务帮助他们进行网上申请。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化落实改革措施、再放一批,再快一步,再细一层,确保‘一次办好’落地生根,让企业和群众切实体会到更多的改革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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