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法院:强制措施加耐心沟通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道州发布讯 (通讯员 魏海艳)2018年8月14日,被执行人唐某主动向道县人民法院缴纳了剩余的案款70200元,并支付了3820元延迟履行金。一起因离婚纠纷引发返还购车款80200元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完毕。
此案的执行工作,此前并不顺利。终审判决生效后,唐某未按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返还吕某购车款80200元。因联系方式变更,执行法官无法联系到唐某。通过对唐某家人和村委会干部进行调查走访,均证实唐某不在家且下落不明,此案的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他们采取网络查控和传统查询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唐某的银行账号、不动产、工商股权、住房公积金、保险、理财等,并对其银行卡内的10000元存款进行冻结划扣。
2018年8月10日,执行法官意外获知唐某的微信并联系上唐某,再次对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告知他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并告知他法院已对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令,如再不履行将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以及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2018年8月14日,唐某多方筹资,将70200元案款和3820元延迟履行金交到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此案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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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谢万波
初审:盘 林
复审:尹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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