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檢察長出庭公訴一起行賄案

副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行贿案

副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行贿案

4月25日,由英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盛某某涉嫌行賄罪一案,在英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英山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周建航依法出庭支持公訴。

英山檢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0年間,被告人盛某某為感謝英山縣財政局農發辦主任姜某某、副主任姜某某和聘任工程師李某某在承攬農發辦土地治理工程、工程結算方面提供的幫助,分別送給三人人民幣6萬元、6萬元、3萬元,共計現金15萬元。英山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盛某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副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行贿案

庭審過程中,周建航副檢察長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對被告人進行了有針對性的訊問,針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進行了有理、有力的答辯,並對本案的定罪和量刑情節發表了公訴意見。該案將擇日宣判。

英山檢察院院領導參與各類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開庭公訴已成為常態,此舉既有利於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帶動檢察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也有利於對審判活動進行監督;既是對檢察官員額制改革及司法責任制改革的落實,也是進一步促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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