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督察员来了 环保风暴加速行业洗牌,能否再掀化工品涨价潮?

8月20日,生态环境部第二轮环保督查于今日正式启动强化督查!本轮强化督查将持续到2018年11月11日,共6个轮次。

1.8万督察员来了 环保风暴加速行业洗牌,能否再掀化工品涨价潮?

本轮督查重点任务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工业炉窑整治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情况,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扬尘综合治理情况,秸秆禁烧管控情况,错峰生产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等。

在本轮督查过程中,将结合环保督察回头看,对各地的环境违法企业、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拳打击‘一刀切’懒政、惰政行为和督察整改中的消极应付和疏于担当,以及乱监管、软监管、瞎治理等问题,扎扎实实推动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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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大洗牌即将开启

2018年以来,全国多地相继出台多种针对环境污染的法律制度,不仅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问责办法也将来越严格。近期,江苏、山东、浙江、天津、广东、山西等地纷纷出台针对化工企业的整治方案,涉及城市数量将从此前的“2+26”个增加至80个,这也意味着2018年下半年化工行业大洗牌浪潮开启。

值得一提的是,此轮环保督查回头看强调避免“一刀切”,但对违法企业坚决“切一刀”。这个转变较于前期有很大进步,区分了大小厂的不同类型,下游部分小型工厂由于排污不达标,导致工厂生产装置降幅或停工整顿,而大型工厂由于环保整体达标,此次督查并未受到影响,部分厂家开工率维持在90%左右。

由于环保巡查的常态化和不断深入,国内中小型化工企业的生产受到了极大影响。其中,污染较大的是煤化工企业,因此,PVC、甲醇、尿素、乙二醇企业都将受到影响。

化工品能否再掀涨价潮

从产业发展角度来看,经历多年低迷后,化工行业投资意愿虽逐步开始有所回升,在环保监管趋严的大形势下,中小产能复产及新建产能的释放被进一步限制,行业在建工程总额经过连续10个季度负增长后才刚开始由负转正,考虑到前期部分低效产能的持续退出及资本开支向龙头公司集中,未来产能释放将较为有序。

从整体商品市场角度来看,目前国内商品价格持续上涨,一方面受外部扰动因素以及人民币贬值的进口价格上升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受通胀预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化工品大趋势仍将向上。而环保限产对化工品价格将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或将扩大商品涨幅,这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加快产业整合力度,促进行业集中度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有极大帮助。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环保成为影响化工行业供给端的重要变量。国内环保巡查从2016年开始至今已经常态化。环保巡查一方面是由于企业排放不达标,造成污染越发严重,客观上是保护环境的一种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视为提升企业经营门槛、淘汰中小不达标企业的一种供给侧改革行为。

伴随“两高”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出台、各类环保政策和法案的实施,国内环保安全要求不断提高、各地治理执行力度加大。部分企业因环保不达标或难以承受生产中处理成本的增加而减产停产,对行业的供给端和需求端都产生较大影响。随着政府部门后续对于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强,违法监管趋严以及企业自身清洁生产重视程度的持续提升,化工行业有望加速淘汰落后能耗。

1.8万督察员来了 环保风暴加速行业洗牌,能否再掀化工品涨价潮?

督查:1.8万人/10个月/21轮次

督查范围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开封市(含兰考)(以下简称“2+26”城市)。

(二)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三)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督查时间

第一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个轮次。

对 “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

第二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6个轮次。

对 “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全面督查,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个轮次。

重点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督查方式

一、统一调度指挥。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协调强化督查工作。

二、开展精细排查。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各县(市、区)开展驻点督查,紧盯问题排查。对长三角地区4省市派特别行动组,采取机动式督查,确保问题排查到位。

三、及时交办问题。排查发现的问题,由专项办审核后,才有下发电子督办单的方式,第一时间向各城市推送,增强交办时效性。每轮次督查结束后,统一汇总后印发正式督办函,送各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抄送各相关省份人民政府及环保厅(局)。

四、核查整改情况。每两轮督查结束后,安排一周时间,由督查组对之前交办问题进行核查,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五、实施公开约谈。根据督查情况,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

六、严肃量化问责。针对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时序进度甚至恶化的城市,适时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第二阶段起,生态环境部将就污染防治攻坚战各专项行动,统筹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完善细则,严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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