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扛144萬現金坐火車引發熱議,爲何人們對大額現金談之色變?

昨天下午南通市海安縣火車站,一中年男子從動車D3155次上走下來以後,拖著行李箱左顧右盼看起來有點緊張。

這一幕引起了當場執勤民警的注意,民警同志將其帶到值班室進行詢問並且檢查了這個男人的行李箱。赫然發現行李箱中存放有大量現金,共計144萬。警察同志先是懷疑這144萬是假幣,結果驗證後全部為真。警察同志接著懷疑這144萬來源非法,結果這個中年男人出具了合法的憑證。於是,顧慮重重的警察在得知這些職業以後,頓時煙消雲散。原來這個男人是從事保健品銷售工作的,他以為外出時攜帶現金比較方便。

男子扛144萬現金坐火車引發熱議,為何人們對大額現金談之色變?

為什麼海安火車站的警察乃至攜帶144萬現金的這個中年男人自己在面對著144萬的大額現金時都覺得緊張兮兮甚至如臨大敵呢?試想如果是支付寶或者微信支付當中存有144萬或者銀行卡中存有144萬,肯定絲毫不會引起別人的懷疑以及自己的擔憂。

因為,現金尤其是大額的現金較各種方式的轉賬或者電子賬戶而言具有明顯的風險。這不僅表現在對現金持有人的風險,比如說容易被盜竊或者被搶奪乃至於搶劫。也表現在增加監管的風險,因為現金常常是遊離於監管網絡之外的,不僅滋生偷漏稅而且往往也是髒錢最初的形態。

男子扛144萬現金坐火車引發熱議,為何人們對大額現金談之色變?

很多洗錢犯罪中,髒錢最初的存在方式就是現金或者從其他形式轉化成現金接著再進行一系列的運作,藉以掩飾髒錢的來源,達到使其表面合法化的目的。

根據我國相關制度規定,客戶與金融機構進行現金交易如果當日單筆或者累計達到五萬元以上的,金融機構就應該就此提交大額交易報告,上報反洗錢監測中心,判斷是否存在洗錢等犯罪的風險。

男子扛144萬現金坐火車引發熱議,為何人們對大額現金談之色變?

比如說《人民的名義》當中的能源局處長趙德漢,貪汙了億萬錢財只能以現金的方式儲存著,因為現金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來無影去無蹤”,不容易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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