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有對策,上又有政策!「限價房」項目捆綁營銷,門兒都沒有!

下有對策,上又有政策!“限價房”項目捆綁營銷,門兒都沒有!

自去年起,樓市調控不斷加碼,整個樓市步入寒冬期。有人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步入寒冬期的樓市中,部分房產項目便將這句話體現的淋漓盡致,“限房價”項目捆綁精裝修變相漲價、禁止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等情況層出不窮。

為何此類現象會頻繁出現於樓市之中,或許這與去年北京“9·30”樓市調控新政推出的“限競房”有著直接的關聯,北京推出“限房價競地價”的土地出讓方式,即當競買報價達到合理土地上限價格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在此價格基礎上,通過現場競報企業自持商品住房面積的方式確定競得人。這意味著一宗商品住宅地塊在入市時,就已限定了房屋未來的銷售價格,開發商無法獲取更高的利潤。

既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相關部門只得再出手,上演下有對策,上又有政策。本月初,北京市住建委對《關於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開徵求意見。日前,該《通知》正式發佈實施,其中明確,“限競房”項目不得捆綁精裝修,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通知明確,根據限房價項目可售住房在土地出讓時的銷售均價的限價(簡稱“銷售限價”)與評估價之比不同,分別將按照兩種方式銷售。在實際操作中,比值高於85%的,由開發商面向本市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進行銷售,所售住房為商品房。比值低於85%,由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獲得銷售限價佔評估價比例部分的產權份額,剩餘比例產權相應轉化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產權份額。

此次發佈的《通知》是“限房價、競地價”在房屋銷售環節的必然要求,其根本目的是落實“房住不炒”、讓住房迴歸居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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